阿拉善右旗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开招聘护林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阿右旗重点区域绿化项目工程管护力度,完善我旗重点区域绿化后期抚育管理工作,补充我旗重点区域绿化管护队伍,经旗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招聘护林员21名(参照《护林员管理办法》管理),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资格审查、实地考核与公开招聘相结合;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1.招聘岗位:护林员
2.招聘名额:21名
三、招聘对象:面向社会
四、招聘人员要求和条件
(一)具备以下条件人员可以应聘: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林草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管护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阿拉善右旗户籍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6.年龄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持有国家认可的林(农)业专业技术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8.零就业家庭可以优先考虑。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享受退牧还草或公益林补助政策人员;
2.行政、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法院宣布严重失信人员;
4.涉及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具有重大疾病或各类传染病的;
6.其他因身体原因,无法从事重体力劳动的。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至4月21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实地报名,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阿右旗林业和草原局110室(旗巴丹吉林治沙站办公室)。
联系人:方乐 石梅
联系电话:18648319340、13654839381
4.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2寸免冠彩照1张、填写《护林员招聘登记表》1份,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
按照报名提供的户籍证明等相关材料,旗巴丹吉林治沙站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确认,初审符合条件人员由旗巴丹吉林治沙站统一组织安排到各管护区进行实际操作。实际操作期不少于3天(不计工资报酬)。实操期间,由旗人社局和林草局联合组成考评组,每日以各种形式对参加实操人员进行综合考评和打分,旗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将全程监督。实操结束后,按每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由旗林草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可从其他人员中依据得分进行递补。
六、工作内容及薪资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均在生产一线工作,从事体力劳动并做好各自责任区内的全部抚育管理工作及固定设施的维修,巡护、环境卫生等;
2.生产季节每工日工作时间不少于10小时,无双休日、无节假日;
3.非生产季节期间,进行轮班值班对各自责任区域进行安全巡护,完成旗巴丹吉林治沙站交办的各项工作;
4.旗巴丹吉林治沙站有权根据具体生产情况对护林员工作岗位进行调整;
5.完成旗巴丹吉林治沙站安排的其他应急工作;
6.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工资待遇月薪3000元,其中:2000元为基本工资(按月发放),1000元为绩效工资(延后一月按实际绩效发放),护林员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险的交纳以社保部门具体要求为准。公补部分由用工方缴纳;
7.所聘人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按季节性调整);严格服从指挥,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参加集体劳动、日常值班、安全巡护。
七、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阿拉善右旗林业和草原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接收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确定拟聘人员,阿拉善右旗林业和草原局与招聘人员签订一个月的试用劳务合同,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不符合录用条件并经查证属实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相应程序进行递补;试用期满后服务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经考核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阿拉善右旗林业和草原局与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胜任本职工作的,用人单位将解除聘用合同,不予聘用。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阿拉善右旗林业和草原局
咨询服务电话:0483—6025545
监督举报电话:13948001081
阿拉善右旗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