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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阿拉善盟事业单位卫生健康类岗位招聘2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5 09:47:56
  阿拉善盟2022年事业单位卫生健康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阿拉善盟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实施方案》,制定阿拉善盟2022年事业单位卫生健康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计划
 
  2022年全盟事业单位卫生健康类岗位计划公开招聘27人,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类岗位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下同)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两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部分岗位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
 
  1.“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在报名开始日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仅限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只允许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20年及以后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3.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4.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的人员。
 
  二、应聘条件及要求
 
  1.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8月11日(不含)至2004年8月11日(含)期间出生的;部分旗区及苏木镇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1年8月11日(不含)以后出生。报考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为报名开始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报名开始日(含)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的或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聘用)工作人员的项目人员,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3.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报名时,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须一致。
 
  4.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2年7月31日,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2年8月11日(不含)之前。
 
  5.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6.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实施步骤
 
  (一)网上报名
 
  1.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http:// www.ampta.cn)。
 
  应聘人员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
 
  (二)报名及缴费时间
 
  报名共分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定向岗位报名(“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蒙汉兼通人员”)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1日9:00—8月13日18:00
 
  审核时间:2022年8月11日9:00—8月14日12:00
 
  缴费时间:2022年8月11日9:00—8月14日17:00
 
  第二阶段:普通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6日9:00—8月18日18:00
 
  审核时间:2022年8月16日9:00—8月19日12:00
 
  缴费时间:2022年8月16日9:00—8月19日17:00
 
  改报时间:2022年8月22日9:00—12:00(改报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8月22日15:00,缴费时间截至为8月22日17:00)
 
  提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已提交报名申请但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仍可以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后,已提交报名申请但尚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请应聘人员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第一阶段报名缴费结束后,定向岗位的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计划聘用人数或取消涉及岗位,并调整为普通岗位(不限定特定招聘对象的岗位),进行第二阶段报名。 报考岗位被取消且已缴费的应聘人员,资格审核状态自动调整为资格审核未通过,并予以退费(所缴费用通过缴费原渠道退还应聘人员),若报考第二阶段(普通岗位)的需重新缴费。调整后的岗位,第一阶段报名缴费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应聘人员可在第二阶段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第二阶段报名缴费结束后,普通岗位缴费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计划聘用人数或取消涉及岗位。调整或取消的岗位,第二阶段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且已缴费的应聘人员,资格审核状态自动调整为资格审核未通过,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普通岗位或放弃报名,改报后资格初审不合格或放弃报名的予以退费(所缴费用通过缴费原渠道退还应聘人员)。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每一阶段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点击“阅读完毕,同意”视为应聘人员已签署《诚信承诺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否则不予报名。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网站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
 
  报名序号和缴费订单号是应聘人员报名、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和减免报考费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应聘人员牢记。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准确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和专业。其中,所学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和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需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简历中须详细填写本人服务基层的项目类别(“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退役士兵)以及服务基层的地点及起止时间,说明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否则不予审核通过。
 
  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年限的应聘人员,须上传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要以函头文件形式出具,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并经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后签字、盖章)。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正式工作人员的,须上传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5.《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
 
  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深入、具体审核,请应聘人员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6.报名使用的二代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
 
  7.笔试(除蒙医、蒙药岗位外)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蒙医岗、蒙药岗需使用蒙汉兼通试卷,应聘人员无需选择试卷语种。
 
  8.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后应再次核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前可以修改并重新保存提交,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修改(提示: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注册后不可修改)。应聘人员在注册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电话在整个招聘期间(从报名至完成聘用)务必保持畅通,以便各环节必要时的联系沟通,因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9.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10.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
 
  11.报名期间,各岗位报名人数可从报名网站查询,供应聘人员参考。
 
  (四)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各旗区卫生健康委及盟直各用人单位负责。各审核部门须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4小时内(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在审核状态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修改或说明。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补充、修改或说明后重新保存提交。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及时缴费并打印《报名登记表》。
 
  应聘人员对自己的审核状态要随时关注,因未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或未及时完善相关信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2.《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的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五)考试缴费与减免
 
  1.应聘人员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需在指定的网上银行缴纳考务费70元/人(每人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缴费时间截止仍未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考。
 
  2.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免交报考费,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农村牧区建档立卡正常脱贫户、防致贫返贫监测家庭的应聘人员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以上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进行。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从报名网站下载并据实完整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持《减免报考费申请表》、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到盟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巴彦浩特镇腾飞路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楼317室,电话:0483-8771001)审核登记办理退费手续。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办理退费手续后30日内未退费到账的,请及时与盟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联系。
 
  农村牧区建档立卡正常脱贫户、防致贫返贫监测家庭的应聘人员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将所在地发放的基本情况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证明和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联系电话、缴费订单号)的扫描件(PDF格式)或图片,发送至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中心电子邮箱amkszx@163.com,经审核确认后,退还报考费(提示:邮件主题栏需注明考生姓名、报名序号、联系电话)。
 
  四、笔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应聘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下同)。
 
  (二)笔试科目
 
  1.笔试考一科,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专业素质。
 
  2.笔试(除蒙医、蒙药岗外)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蒙医、蒙药岗位需使用蒙汉兼通人员岗位试卷。
 
  “蒙汉兼通人员”岗位的试卷分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文两部分,分值各占50%。要求应聘人员答题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部分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蒙古文部分须使用蒙古文作答。必须按照规定的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时间
 
  2022年8月31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8月26日9:00至8月30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请考生随时关注阿拉善盟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发布的有关事宜相关公告。
 
  (四)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设在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保卡)参加考试。
 
  受疫情影响,请应聘人员非必要尽量不要外出,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阿拉善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要求执行。请应聘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等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笔试成绩计算
 
  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
 
  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因弄虚作假或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的两位小数。
 
  (六)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应聘人员所提供材料等信息,于资格复审前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告。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凡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予以取消,并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应聘人员因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二)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通知书》和《阿拉善盟2022年卫生健康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持如下材料:
 
  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一式二份);
 
  ②《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③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还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报考“项目人员”岗位,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供服务项目盟(市)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存档单位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原件一份,证明要以函头文件形式出具。存档单位出具的证明格式:姓名,某年某月毕业于某大学,该同志档案自某年某月某日存放我处,档案现由我处保管(落款写明存档单位名称、时间,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5.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年限的,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要以函头文件形式出具,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并经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后签字、盖章)。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连续计算。学生在校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6.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属于国企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7.应聘有其他要求的岗位,还须携带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隐瞒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现役军人信息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专业测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面试需提供证件等信息,于面试前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告。
 
  (二)面试时,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卫生健康类岗位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本次招聘考试面试主要采取专业测试,面试环节不再进行笔试。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的两位小数。
 
  “蒙汉兼通人员”岗位面试试卷分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文字两部分,应聘“蒙汉兼通人员”岗位的人员面试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部分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蒙古文字试题”部分须使用蒙古语回答;应聘其他岗位(无特殊要求)的人员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考试成绩计算
 
  卫生健康类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50%+面试成绩×5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的两位小数。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总成绩须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一)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由招聘组织单位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二)体检
 
  1.体检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由招聘组织单位负责。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应聘人员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2.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
 
  3.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卫生健康类岗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同级人社部门报送考察情况,并抄送盟卫生健康委。
 
  八、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盟人事考试领导小组同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不得聘用的情形
 
  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从报名开始日至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被全日制高校(以报到注册为准)录取的;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试用期及服务期
 
  卫生健康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所有聘用人员均需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卫生健康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需签订5年服务期协议(含试用期,不含规培期),规定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参加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考试、公务员(参公人员)遴选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对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一次,电话通知递补考生。经盟人事考试领导小组会议决定聘用后,应聘人员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二)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为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存有侥幸心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的及录用后发现相关问题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四)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阿拉善盟2022年卫生健康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报名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七)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上发布,请予关注。
 
  本招聘简章由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阿拉善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