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2022年度使用公立幼儿园人员控制数招聘幼儿园教师简章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和自治区党委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内机编办发〔2020〕100号)以及盟委编委《关于核定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立幼儿园人员控制数的批复》(阿机编委发﹝2021﹞76号)精神,在充分考虑高新区学前教育发展现状、编制和财政保障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科学合理配备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保障公办幼儿园规范运行,促进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健康安全发展。结合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公立幼儿园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控制数教师123人,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控制数教师123人。具体详见《内蒙古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使用公立幼儿园人员控制数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9月2日(不含)至2004年9月1日(含)期间出生的;部分岗位年龄放宽到40周岁(含)以下,即1982年9月1日(不含)以后出生的;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可进一步放宽,详见《岗位表》。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2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2.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全日制教育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线下及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2日9:00-2022年9月8日18:00(工作日报名,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大楼312会议室;
报名邮箱1:gxqglyeyks@126.com;
报名邮箱2:gxqglyeyks@163.com。
(二)报名缴费
1.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按照要求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确认报名成功。考试收费70元(每人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
2.报名缴费截止时间:2022年9月9日 18:00。
提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审核通过的人员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通过未缴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通过邮箱报名的考生在缴费后需将缴费截图发至报名邮箱并备注姓名和报考岗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信息,并在报名信息登记表上粘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数码彩照1张。
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5.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6.《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核,请报考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职位。
7.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提交《报名表》及相关资料。
8.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9.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10.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现场报名高峰期或采取邮箱报名方式,以便按时完成报名和缴费有关事宜。
11.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环节,工作人员将尽最大努力帮助应聘人员发现报名中出现的问题,避免造成应聘失败。
(四)资格初审
1.线下报名的考生资格初审工作在线下进行,邮箱报名的考生资格初审将通过邮箱反馈审核情况,请及时关注。
2.《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的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三、招聘方式
(一)笔试
1.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根据幼儿园发展实际,在控制数限额内招录。
2.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5.准考证领取: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关注“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办公室”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准考证领取采用线下方式领取。领取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数码彩照2张。
6.笔试科目:《综合及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7.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8.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2.5分。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表》,因弄虚作假或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
9.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由招聘组织单位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办公室”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低于该分数线者,不再进行后续环节。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提交的相关资料和有关要求,将在“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办公室”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2.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及有关要求,将在“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办公室”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3.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至少在面试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5.应聘人员面试时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2.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办公室”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按照《综合及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低排序;《综合及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加试形式由考试领导小组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体检及相关考察事宜,将在“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办公室”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一)体检
1.体检在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工作在总成绩公布后1周内完成。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应聘者需要复检的,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3.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从该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4.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察
1.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2.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从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五、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办公室”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招聘单位收到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等,影响聘用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举报电话0483-8188083;0483-8185027。
(二)聘用
1.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下列人员不得聘用:在本次考试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在本次考试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3.拟聘人员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4.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招聘单位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5.本次拟聘人员使用“公立幼儿园人员控制数”,不纳入编制管理,另外实行专项管理,报盟编办、盟人社局等部门登记备案;薪酬待遇比照同类人员现行工资标准执行,纳入高新区财政预算。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单位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宜、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二)本次招聘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1次,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四)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请应聘人员非必要尽量不要外出,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阿拉善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按要求严格执行。请应聘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次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务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发布,请予关注。
九、本简章由中共阿拉善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中共阿左旗乌斯太镇委员会)基层党的建设办公室和阿拉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