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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包头市石拐区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1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2-06-01 09:27:49

2022年包头市石拐区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保障石拐区辖区居民就医需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计划招聘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21名,现就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石拐区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21名。

二、招聘范围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要求

1.国民教育序列2022届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

2.本次招考不限户籍。

(二)应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岗位要求详见《2022年石拐区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此次招聘所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1986年5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如《岗位表》无特殊说明的截止日期为本简章发布之日。

(6)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国外留学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2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在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7)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8)失信被执行人;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实施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通过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在石拐区人民政府网和“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2022年包头市石拐区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二)组织报名

报名方式: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前往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日至6月7日(从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止)

报名地点:包头市石拐区喜桂图新区金政大厦B座110室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人员需携带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信网近期更新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学校开具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及近期更新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名表1份(考生须从石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电脑版本“附件2”填写打印提交,不得下载报名表手动填写或打印微信图片手动填写);

6.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1张照片粘贴于报名表,另1张照片背面签署本人姓名及报考岗位);

7.来(返)包的报名人员需持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纸质证明1份。

凡是提供的复印件均需考生本人签署姓名、日期以及“此件与原件相符”。对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2022年包头市石拐区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1),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人员在报名时要认真阅读公开招聘简章,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或因个人原因错填信息,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并且一切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四)笔试

1.开考比例:本次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2及以上方可开考。若未达到开考比例,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予以降低开考比例。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形式。

3.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4.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事宜另行通知。

5.注意事项:应聘者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6.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加分。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请报名考生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结束后,考生笔试总成绩在石拐区人民政府网及“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平台公示5天。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1.5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初步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考生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石拐区人民政府网站及“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2.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按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且总成绩及进入体检考察范围初步人选在石拐区人民政府网及“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平台上公示5天。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相关影像资料永久保存以备查。

4.面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超出用人单位招聘计划指标,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则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或通过加试决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六)体检

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且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理。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或现实表现、个人诚信、报考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内容以查阅考生个人档案及相关证件,与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进行复核比对,考察报考人员具备的资格条件,有无属于不得报考情形,确定考察是否合格,形成书面考察材料上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报考人员应在15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不按时参加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或有弄虚作假、隐瞒信息等影响聘用情形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

根据应聘者的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石拐区人民政府网和“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送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管理

1.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核实后确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拟录资格。拟聘用人员自通知上岗后一周内无故不报到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

2.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允许个人以任何理由申请变更工作岗位,且不得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等任何形式的招考。

五、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执行参照事业人员工资待遇,按照《石拐区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石党办发〔2021〕6号)管理及进行职称和岗位评聘。

六、纪律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整个招考聘用工作期间,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二)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2022年包头市石拐区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1),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最低服务期内离岗的均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三)考生要慎重选择报考岗位,除笔试外的其他环节放弃的考生,记入诚信档案;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办理录用手续后,考生放弃或取消录用导致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放弃或被取消录用的考生直接记入诚信档案。

以上记入诚信档案情形的考生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包头市石拐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七、相关要求

1.招考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包头市石拐区人民政府网站及“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查询,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公布信息,影响个人考试等事项的,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聘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公示期间,社会各界人士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反映或举报公示对象的问题。以单位名义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应署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凡匿名反映或举报情况的,不予受理。

4.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受疫情影响,请报考人员非必要尽量不要外出,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包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2年第14号)》要求执行,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咨询电话:0472-8728182
监督电话:0472-12388

咨询时间:9:00-12:00,14:00-17:00

附件1:2022年包头市石拐区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2:2022年包头市石拐区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3:2022年包头市石拐区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石拐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