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护理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医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院聘)护理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院聘)护理人员20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理论水平和人文素养;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5.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且专业为护理学专业,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2月9日后出生);
6.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录用后能够及时上岗。
三、工作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2月10日-2月12日下午17点结束,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证书及学信网查询证明、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以文件包(文件包名称为考生姓名)的形式发送到邮箱mzyyrlzyk@126.com,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2.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官网公告考试人员名单,请发送过文件的考生关注网站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官网。
(二)笔试
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护理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根据相关规定: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请报名考生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三)资格复审
成绩出来公示无异议后,提前2天在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官网上发布。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证书及学信网查询证明、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笔试成绩。
四、考察与体检
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前20名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名单,在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网站公布。
(一)体检
1.体检由招聘领导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费用考生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应该在成绩公布后一周内完成。
2.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1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
3.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从参加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
4.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5.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3.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医院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4.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拟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列编招聘)且未满试用期或在公务员考试中被新录用的,不予聘用。
五、相关说明
1.报名人员联系电话应填写准确,并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面试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2.报名人员名单、笔试时间、笔试成绩及拟招聘人员名单,均在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网站予以公示,请报名者密切关注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网站。
3.公示结束后,经党委会审定后办理人事聘用手续。
4.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5.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6.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六、纪律要求
如面试考官与参加应聘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监督电话:0472-4114081
本公告由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人力资源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72-4113660、0472-4113658。
*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报名表请下载附件。
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