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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包头昆都仑区面向包头师范学院定向招聘幼儿教师4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2 09:14:17

昆都仑区2023年上半年面向包头师范学院定向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市区两级《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切实推进“双招双引一优化”工作,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快推进昆区教育高质量发展进程。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文件精神,结合昆区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实际,2023年上半年拟使用幼儿园人员总量管理控制数招聘幼儿教师。

一、招聘计划

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用人需求,2023年上半年拟使用幼儿园人员总量管理控制数面向包头师范学院定向招聘40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对幼儿教师职业有正确的认知,热爱尊重幼儿,热爱教育事业,责任感强,作风朴实,勇于奉献,服务意识强。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二)资格条件

1.拥有包头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选报岗位一致,不得跨专业报考,第二学位不可报考。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3.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往届生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4.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或以上等级证书。

5.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符合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心理条件,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一)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二)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现役军人。

(五)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人才。

(六)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八)用相关专业的“二学位”报考。

(九)参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招聘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发布招聘公告、考生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

(一)发布招聘公告及考生报名

在昆都仑区人民政府网和包头师范学院网站发布招聘公告,考生依据招聘公告和岗位表要求,填写《考生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并于2023年3月20日上午8:30将《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及相关材料上交至包头师范学院图书馆一楼会议厅。

上交具体材料如下(以下第1和第9项各准备一份,其余第2—8项均需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昆都仑区2023年上半年公办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正反打印);

2.本人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

4.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提供)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

5.教师资格证书;

6.普通话证书;

7.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在参加资格审核时,应提交同意报考(由人事主管部门负责人在报名登记表中相应位置签字盖章)和不处于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证明材料。

8.已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由人事主管部门负责人在报名登记表中相应位置签字盖章)

9.《诚信承诺书》(手写签字)

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学校(从高中填起,填写就读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或待业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对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为提高资格审核效率,请提前按照上述顺序将相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分开备查。

(二)资格审核

昆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资格确认结果现场公布,面试时到场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如遇报名人数过多,无法直接采取面试的形式,将增加笔试环节,具体安排见昆区政府网公告。

(三)面试

面试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面试采用试讲+才艺展示的形式完成,才艺展示包括音乐(弹唱、舞蹈任选一)和美术两项。试讲内容现场统一确定,面试顺序抽签产生,备课20分钟、面试10分钟(试讲+才艺展示),音乐才艺展示和讲课一并进行,美术才艺展示由评委组现场命题,所有考生统一进行现场绘画,时间为30分钟。面试满分100分,其中讲课占70分,才艺展示占30分(音乐15分+美术15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本次招聘面试合格分数线设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音像资料保存一年。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环节在昆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由昆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由昆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一般采取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政审材料及有无犯罪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及是否符合工作岗位的基本要求,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昆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符合条件的拟聘用人员信息,形成招聘工作报告,提交昆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审议通过后在昆都仑区人民政府网和包头师范学院网站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

(六)岗前培训

昆区教育教学研究中心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岗位工作的能力。

五、聘用人员待遇

(一)聘用人员属于幼儿园人员总量管理控制数内幼儿教师,不列入编制管理,纳入人员总量备案管理,参照事业人员工资待遇。聘用人员在昆区公办幼儿园范围内统筹考虑岗位聘用、职称评定、岗位交流、考核奖惩、薪酬分配、人事档案等方面,与园内同岗同工的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它各项险金,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险金。

(二)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依法依规签订聘用合同,建立聘用关系,由教育主管部门报同级相关部门备案。用人单位可与使用核定控制数招聘的教师依法解除、续订、变更或终止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入围人员名单公示及公告中未尽事宜等其他信息,将在昆都仑区政府官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考生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招聘结果的,责任自负。

(四)本公告昆都仑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整个招聘工作期间,由昆区教育系统党工委纪检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

(二)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三)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公开招聘全程设置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1.咨询电话:0472-5225113、5225115

2.监督举报电话:0472-5225117

附件1:昆区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昆都仑区2023年上半年面向包头师范学院定向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 《诚信承诺书》(包师院).docx

昆都仑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