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区教育系统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简章
为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改善教师队伍结构,结合昆区小学教师需求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昆区教育系统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正式列编的小学专任教师70名,详见附件1《昆区教育系统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并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部分岗位根据要求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二)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11日之后出生的),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2.应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报考人员选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报考(国外留学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如期未取得将取消聘用资格),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4.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三)定向招录岗位人员范围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在内蒙古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的通过“包头大学生集聚计划”吸纳大学生到公共服务领域服务的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包头市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的通过“就业启航专项行动”招募的大学生社会服务岗位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高校毕业生”是指: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择业期为2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2)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报考者须为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以项目人员身份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本市内各地区公办学校、幼儿园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或带编招考暂未入编人员以及从市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六个月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12月底前毕业的留学人员);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分为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简章及考生报名
通过昆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教师招聘简章,考生依据简章和《岗位表》(见附件1)要求填写、打印《报名表》(见附件2)、签署《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并按照规定的报名时间将《考生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及报名时所需相关材料提交至昆区教育局A座一楼多功能报告厅。
1.报名时间:
6月11日8:30—11:30 语文和体育教练员项目岗位
14:00—17:00 数学和英语学科项目岗位
6月12日14:00—17:00 语文学科普通岗位
6月13日8:30—11:30 数学学科普通岗位
14:00—17:00 英语学科普通岗位
6月15日8:30—11:30特殊教育、自动化和体育教练员普通岗位
2.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具体材料如下:其中第1和第9项各准备一份,第2—8项均需准备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报考费减免条件人员同时提供办理减免事宜所需材料)。
(1)《昆区教育系统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正反面打印);
(2)本人身份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
(4)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提供)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
(5)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国考合格证;
(6)普通话证书;
(7)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的应聘者,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头市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须提供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服务期考核合格的服务证书(证明);包头市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的通过“就业启航专项行动”招募的大学生社会服务岗位人员,须提供服务地所属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服务期考核合格证明;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
(8)报考“教练员”岗位须提供省级及以上运动队退役运动员证明材料或国家D级及以上田径(足球)教练员证。
(9)《诚信承诺书》(手写签字)。
为提高资格审核效率,请提前按照上述顺序将相关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分开备查。
3.报名须知
(1)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本人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要选报符合岗位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相应的报名材料。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考生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未如实填写专业的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用居民二代身份证报名,须签署《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昆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相关信息,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详见《招聘岗位表》)。
(3)报考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学段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已被录用为公务员、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列编签订聘用合同)、或被劳务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质(劳动合同制、未列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工作经历的要注明属于何种类型项目人员、是否已取得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4)考生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核及报考缴费
1.资格审核
(1)由昆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考生所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并现场确认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通过考生现场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即报名成功。
(2)资格审核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及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必须本人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不能委托他人代审。进行资格审核时,考生必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2.报名缴费
(1)缴费标准:报名费每人20元,考试费50元,共计70元。
(2)报考费减免:符合减免考试费用人员: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本科、研究生)、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免交报考费;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报考费。
(3)符合报考费减免条件人员,须在缴费处提供如下材料:
①《减免考务费申请表》(见附件3)1份;
②毕业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尚未毕业的,凭所在学校出具的加盖公章在校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③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所在旗县区乡村振兴局(扶贫办)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各一份;
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并在昆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岗位变更公告。报考岗位取消的人员,工作人员会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并进行退费,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不予退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完成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笔试
(一)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包含通识知识(30分)和学科专业素质测试(70分)两部分内容,满分100分。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打印笔试准考证及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笔试成绩及其它事宜通过昆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考生及时关注昆区人民政府网公告,按照公告要求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指定的考试时间及地点按时参加笔试。考生要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报考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四)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根据自治区有关要求,对蒙古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达斡尔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五)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范围,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
四、面试
(一)面试时到场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二)面试分学科进行,分为试讲和说课两部分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相应能力。依据学科实行封闭式定时备课20分钟、8分钟限时面试(其中:试讲6分钟、说课2分钟),试讲后考生针对所讲课程,就教学目标的确立、实现目标的过程和方法等方面进行说课。试讲、说课满分共100分(其中:试讲80分,说课20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三)面试时各学科实际到场参加试讲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四)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将组织加试。考生面试成绩在昆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
(五)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面试成绩及其它事宜通过昆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一)体检在昆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由昆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
2.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二)考察工作由昆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1.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2.考生应在考核工作开始的15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昆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判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应聘人员以在职身份报考(有工作单位并签订劳动合同的),报名时应如实说明。对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或与原所在单位存在劳动争议(含仲裁、诉讼或服务期协议)导致无法正常进行考察或到岗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聘用后产生的缺额,在《备案花名册》备案前,依次递补。
(三)所有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1.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公示期满,经昆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批备案,依据昆区人社局下发的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介绍信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3.本次所有岗位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参加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等招考。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七、拟聘或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1.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等应聘岗位所需其他相关证书的;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八、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入围人员名单公示及公告中未尽事宜等其他信息,将在昆都仑区政府官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二)考生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招聘结果的,责任自负。
(三)本公告昆都仑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整个招聘工作期间,由昆区教育系统党工委纪检监察室负责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第35号令)执行。
(二)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三)建立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考生要慎重选择报考岗位,除笔试和资格复审外的其它环节放弃的考生,记入诚信档案。办理录用手续后,考生放弃或取消录用导致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放弃或被取消录用的考生记入诚信档案。记入诚信档案的人员三年内不允许参加昆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四)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公开招聘全程将设置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1.咨询电话:0472-5225113、5225114、5225115
2.监督举报电话:0472-5225117
十、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昆区人民政府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本简章由昆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昆区教育系统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2:昆都仑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