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22日讯:为尽快满足我县教育教学需求,现面向国家高等院校公开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国家高等院校招聘应往届毕业生共计10名。其中:高中语文2人、高中数学4人、高中物理1人、高中生物2人、高中心理健康1人。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022年磴口县第一完全中学急需紧缺教师招聘岗位表》。
优先招聘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其次是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再次是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招满即止。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国家统招普通高等类院校且专业符合拟招聘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学历、学位,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往届毕业生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高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本次招聘,通过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考录的2021年及2022年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和2022年应届毕业生没有高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6.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应聘语文学科的需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含18周岁和35周岁)年龄计算日期从公告发布日计算,户籍不限。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正式上岗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和心理素质。
9.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在招聘岗位表中明确)。
10.应聘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或合同制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纪受处分期间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察”的方式,在巴彦淖尔市组织人社部门、教育局的监督指导下,由磴口县组织人社部门、教育局、学校组成磴口一中急需紧缺教师专项招聘工作小组,深入到各高等院校进行招聘。
(一)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线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5日—7月10日
有报名意向的考生通过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巴彦淖尔市教育网下载填写《2022年磴口县第一完全中学招聘教师报名表》。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往届生还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填写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待业)。并将相关材料、证书扫描件按规定在指定时间内发至dkyz1960@163.com邮箱。磴口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478-4210057。学校联系电话:0478-4218558,0478-4218568,13847833652。
(二)资格审查
磴口县第一完全中学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电话通知初审合格者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报名者须携带《报名表》(一式二份)、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报名所需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加盖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还需提供档案存放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面试地点,由公开招聘小组现场对相关资料进行复审确认,并对符合条件者安排后续面试。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及相关要求
1.面试时间:2022年7月20日—7月30日
2.面试地点:拟定面试点顺序为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按照报名情况随时调整面试地点。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及疫情防控要求参加面试,且须在面试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采取“试讲+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备课时间为40分钟,试讲12分钟,现场答辩3分钟。.
4.面试设立考官组,由磴口一中急需紧缺教师专项招聘工作小组按相关规定选聘5名面试考官,其中,外聘考官人数不低于3人,外聘考官从巴彦淖尔市教育系统评委库中选聘,剩余考官从磴口县教育系统评委库中选聘。面试试题由考官组现场命题。试题命制根据科目内容的专业特点选定教材章节,问题的设置根据教师的职业道德、教材教法、职责规范、教育原则等情况设置。当日内,同一岗位必须使用同一套试题,在同一考官组连续时间内进行。
5.面试采取现场打分原则,5名考官根据面试人员的答题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其每一个测评要素的得分,取5个考官的平均成绩为面试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点)。面试考官要坚持对所有应聘人员统一评分尺度,做到公平公正,一视同仁,不打人情分。
6.面试成绩当场评定,面试评分表和面试成绩汇总表须由计分员、招聘单位监督员和主考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在同一岗位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
7.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如最后两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同一岗位人员,面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按照面试程序重新加试一场,加试分数高者确定进入下一环节。
1.体检
(1)体检工作在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监督下由县教育局组织,到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工作在面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体检,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体检的、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进行复检的,要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3)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及其他真实情况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医生与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考察
(1)考察中档案审核工作由县教育局会同县组织人社部门统一进行,教育局要认真审核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按实际情况填写《巴彦淖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档案审核情况登记表》并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备案。
(2)其他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由县教育局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坚决拥护“两个确立”,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3)考察工作在体检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积极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应聘者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如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违纪查实取消资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可根据面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自愿放弃者原则上要求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按手印,如放弃者无法联系,做好电话记录。
(五)公示与聘用
1.县教育局根据体检与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巴彦淖尔市教育局官网、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县教育局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教育局将聘用报告和聘用人员备案花名册、备案表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聘用审批,同时报市教育局和市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待市组织人社部门下发批复文件后,依据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并明确违约责任。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新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人社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聘用资格。
5.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6.县教育局在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要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五、待遇与要求
(一)招聘的教师享受国家在职在编教师待遇,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一年试用期,一年内学校考核良好,学生、社会评价满意,予以正式聘用,享受磴口县在职在编教师同等待遇,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续聘。
(二)陕西师范大学等教育部6所师范院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招录入职并承诺在我县从教10年以上的教师,试用期满后给予50万元安家补贴,分5年付清,并提供过渡性公寓。
(三)陕西师范大学等教育部6所师范院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招录入职并承诺在我县从教10年以上的教师,试用期满后给予40万元安家补贴,分5年付清,并提供过渡性公寓。
(四)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录入职并承诺在我县从教10年以上的教师,试用期满后给予30万元安家补贴,分5年付清,并提供过渡性公寓。
(五)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招录入职并承诺在我县从教10年以上的教师,试用期满后给予20万元安家补贴,分3年付清,并提供过渡性公寓。
(六)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一本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招录入职并承诺在我县从教10年以上的教师,享受在职在编教师同等级别工资待遇。
(七)应聘者要在合同中承诺:约定服务期内不脱产考研、不离开磴口一中教学一线、不辞职或调离磴口县教育系统,否则学校有权追回其所享受的所有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要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及疫情防控要求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本次招聘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做出调整,届时将在相应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考生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须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招聘结果的,责任自负。
(三)窗体顶端
(三)招聘急需紧缺教师工作由磴口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窗体底端
(四)本次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相应网站上发布。
(五)本公告由磴口一中急需紧缺教师专项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1.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478-4210057,0478-4218558,0478-4218568
2.监督举报电话:0478-4217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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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急需紧缺教师专项招聘领导小组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