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简章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留置看护监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招聘计划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留置看护监管中心看护岗位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男性40名,女性1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巴彦淖尔市公安局2022年度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巴彦淖尔市户籍人员(户籍取得时间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自愿从事留置看护辅警工作,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4年7月18日之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2年7月18日之后出生);
(四)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历取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日),不限专业;退役军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不限专业;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以上;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优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现役军人;
13.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14.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bskszx.com)。请应聘人员予以关注。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20日9:00—7月24日17:00。
3.应聘人员须用本人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使用的证件与参加笔试、体能测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限200字以内)时须从高中时填起,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
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注:提交后要再次核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资格审查通过后,点击“打印表格”打印《报名表》(注: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所有应聘人员都要打印报名表,在资格复审时需要携带)。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2022年7月20日9:00—7月25日12:00。审核单位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2日内(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将在审查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如因填报信息不全导致审查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补充、修改或说明后重新保存提交。应聘人员对自己的审核状态要随时关注,因未及时查看审核状态或未及时完善相关信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本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在网上填写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填写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等处理。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报名成功的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凭此准考证参加笔试。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7月26日9:00—2022年7月27日22:00。
四、笔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职位,原则上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职位,由此减少的招聘计划数,可以调整至其他职位,并在报名网站上发布职位变更公告。
(二)笔试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岗位所需的能力素质,不设定具体范围,笔试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试卷,不提供其他语言试卷,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三)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四)笔试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9:00—7月28日11:00。
(五)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等文具参加笔试。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将于笔试成绩发布时进行通知。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需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
(二)应聘人员应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2)有效期内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薄(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5)个人征信报告;(6)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7)应聘人员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凡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三)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能测试
(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男子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和1000米,女子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和800米。应聘人员必须参加三项测试,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二)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携带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报名登记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
(三)因个人身体原因无法完成体能测试的(如: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肾功能异常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能测试出现名额空缺,从相应岗位的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后达不到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聘人员须在招聘期间内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方式不畅无法联系递补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递补资格。
(五)报考人员在体测环节存在弄虚作假最终被聘用的,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面试需提供的证件等信息,将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二)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必须当场向参加面试人员公布。
(四)面试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问题,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
九、体检、考察政审
按照职位招聘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对体检后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相应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在旗县级以上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地点以实际通知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1.体检医生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招聘机关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至满额为止。
4.体检费用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5.由于留置看护工作特殊性,在体检时报考人员健康状况不适合从事留置看护工作的,体检工作人员需如实告知报考人员和此次招聘工作人员其健康状况,经此次招聘单位研究后决定是否聘用。
6.报考人员在体检环节存在弄虚作假最终被聘用的,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7.考察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8.体检和考察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上述规定进行递补至满额为止。
十、公示与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政审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如拟聘人员自动放弃的或公示期间出现举报情况,经核实不符合聘用资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十一、管理办法和待遇
(一)留置看护辅警为聘用制人员,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内留置看护辅警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立即无条件终止合同。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视工作需要、个人日常工作表现和各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二)留置看护辅警采取“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的运行模式。在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所有看护辅警的岗位变动必须严格按照留置看护监管中心相关程序和手续进行;在转岗、离职、辞职之后,要严格遵守相关保密管理规定;违反执勤纪律的人员,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留置看护辅警由市公安局留置看护监管中心负责管理,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免费提供食宿。
十二、工资待遇
薪酬标准按照《巴彦淖尔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并缴纳“五险一金”。
十三、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若已经被录用的,立即予以解聘,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2.此次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今后留置中心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出现缺额的,在此次招聘考试成绩公布1年内符合录用条件可依次递补。应聘人员须在招聘期间内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方式不畅无法联系递补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递补资格。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3.招聘工作由市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
4.在人员递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优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为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6.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辅警招聘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做出调整,届时将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7.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bskszx.com)为本次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聘用信息及各招聘环节入围名单,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本公告由巴彦淖尔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8.咨询电话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478-8967720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78-8967720
附件:巴彦淖尔市公安局2022年度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