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调临河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补充通知
为进一步强化我区社保干部队伍建设,着力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按照中共临河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2022年第1次会议纪要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区社保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透明、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自愿报名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范围
全市范围内在编在岗、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三、选调名额
本次选调区社保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名。
四、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信念坚定、敢于担当、爱岗敬业、吃苦耐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进取心和责任心,热爱并精通财务工作,具有履行财务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能力。
2.具有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所学专业为会计、财务管理、审计专业。
3.全日制专科学历的要求五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要求三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
4.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并取得初级会计师及以上资格证。
5.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列入选调范围: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但影响使用的;
4.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负责选调考察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五、选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5 日至6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临河区人社局310办公室,联系人:孙志,联系电话:0478-8761569。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填写纸质版《公开选调临河区社保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四份(自行下载打印填写)。
4.报名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学习、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者空缺。
5.报名人员填报或提供有关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6.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
(二)资格审查
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编办、区社保服务中心,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编制情况、参公身份和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
(三)组织考察
区人社局、区社保服务中心组成考察组,对拟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品格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日常表现和工作实绩,特别是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工作方面的现实表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四)岗位考察
选调人员的岗位考察期为3个月。考察期内,由区社保服务中心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岗位考察。岗位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回原单位工作。选调人员在岗位考察期内不办理任何人事手续,原单位保留其工资、福利待遇。
(五)办理相关手续
岗位考察期满的合格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宜
(一)选调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编办、区社保服务中心等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以及本方案组织实施。
(二)选调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进行,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监督电话:0478-8761568。
(三)本次选调严肃工作纪律,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托人情打招呼等行为,一律取消资格。
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