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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89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2-08-16 09:55:33

巴彦淖尔市公安机关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巴彦淖尔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招聘工作简章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89名,其中:磴口县公安局招聘60名,乌拉特中旗公安局招聘2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巴彦淖尔市公安机关2022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职位所要求的学历、户籍和年龄条件,具体要求详见《巴彦淖尔市公安机关2022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以上;

5.同等情况下,优先聘用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现役军人;

13.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14.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bskszx.com)。请应聘人员予以关注。

2.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8日9:00—8月22日18:00。

3.应聘人员须用本人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使用的证件与参加笔试、体能测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学习经历(从初中填起包括起止年月、院校、专业等);入伍、工作起止时间及工作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注:提交后要再次核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资格审查通过后,点击“打印表格”打印《报名表》(注: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所有应聘人员都要打印报名表,在资格复审时需要携带)。

5.应聘人员应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网上所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8月18日9:00—8月23日12:00。审核单位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2日内(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将在审查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如因填报信息不全导致审查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及时补充修改。考生对审查反馈信息要及时关注。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仔细鉴别本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在网上填写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填写材料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等处理。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于2022年8月25日9:00—8月26日18:00,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凭此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测。

四、笔试

(一)开考比例应不低于3∶1(应聘人数和招聘人数之比),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职位,原则上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职位,由此减少的招聘计划数,可以调整至其他职位,并在报名网站上发布职位变更公告。

(二)笔试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岗位所需的能力素质,不设定具体范围,笔试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试卷,不提供其他语言试卷,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三)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四)笔试时间为2022年8月27日9:00—8月27日11:00。

(五)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本人电子健康码和准考证并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等文具参加笔试。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将于笔试成绩发布时进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体能测试环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需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可根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递补进行等额递补进行资格复审制止额满为止,并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

(三)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资格。

(四)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可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一式两份);

2.有效期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且在有效期内);

4.报考磴口县公安局的考生为“退伍军人”的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者”、“西部志愿者”期满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5.个人征信报告和《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个人信用查询结果;

6.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五)在参加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审核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审核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体测资格。

六、体能测试

(一)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男子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和1000米,女子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和800米。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二)参加体能测试人员须携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报名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

(三)本人应根据个人身体健康状况,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因个人身体原因无法完成体能测试的(如:妊娠期、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肾功能异常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取消体测资格。

(四)对体能测试后出现的空缺名额从相应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后达不到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应聘人员须在招聘期间内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方式不畅无法联系递补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递补资格。

七、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举行,满分为100分。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成绩应当场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问题,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八、考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总成绩×40%。

九、体检、考察政审

按照职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同一职位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职位实际选拔计划数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

体检在旗县级以上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进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体检后出现的空缺名额从相应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后达不到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考察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十、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政审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警务辅助人员为聘用制人员,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后,由聘用单位视工作需要、个人日常工作表现和各年度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聘用合同。合同期内警务辅助人员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立即无条件终止合同。

十一、工资待遇

薪酬标准按照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并列入财政预算,缴纳“五险一金”,由同级财政保障。

十二、应聘人员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并了解考试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务必按属地防疫要求进行健康管理,合理规划行程。

2、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管理,如无必要,尽量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如实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不如实报告疫情防控信息或不配合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三、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接收有关事宜的通知。若因报名人员联系电话不通畅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此次招聘为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及工作人员无关。

(四)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bskszx.com)为本次招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考试聘用信息及各招聘环节入围名单,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本公告由巴彦淖尔市公安局负责解释,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五)咨询电话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478-8967720

附件:巴彦淖尔市公安机关2022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