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元宝山区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为拓宽人才选用渠道,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助力元宝山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元宝山区“人才再造”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按照编制部门下达的用编计划,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通过“绿色通道”的方式,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14名。详见《2024年元宝山区“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引进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89年5月7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含)以下(1984年5月7日以后出生)。
5.应聘人员应为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往届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国内高校和科研院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QS世界大学排名前400名海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要求见附件1。
本公告所涉“双一流”建设高校以《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22〕1号)为准;海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当年QS世界大学排名文件,无法提供的,以最新Q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学历条件以公布的岗位条件为准。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近5年内行政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人员。
8.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或公务员。
9.与引进单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0.在近三年赤峰市人才引进过程中被列入拟引进对象后主动放弃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不予引进的情形
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因参加其他公务员(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以公示时间为准);在本次引才活动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依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自我评价、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手续办理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今后,此次引进人才工作的相关信息均在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20日17点结束。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下载并填写《2024年元宝山区“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在2024年5月20日17点前,将本人的《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扫描件放在一个压缩文件内投寄到邮箱ybsqrsjsyglg@163.com,邮件名称: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应聘资料多次投寄无效,以初次收件信息为准,请广大应聘者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应聘要求、材料是否完整。
2024年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以第二学位报名人员须提供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的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
3.注意事项:在填写《报名表》时,须完整填写从本科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4.应聘人员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引进、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三)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经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人员投寄的资料进行初审,向社会公布初审结果。
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自我评价
对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现有基本素质条件的考察,采取应聘人员自评、引才单位复核方式开展,满分100分。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下载填写《元宝山区2024年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自我评价表》(以下简称《评价表》,见附件3)开展自评,于规定时间内将《评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ybsqrsjsyglg@163.com,邮件名称: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逾期未发送的(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视为自动放弃。
自我评价结束后,对应聘人员自我评价最终得分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行公示。根据自我评价最终得分,按照岗位需求人数1:3比例划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参加自我评价的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出现分数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工作由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复审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表》《评价表》及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如资格复审时无法提供《评价表》佐证材料原件,将取消相应项目的分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放弃资格复审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自我评价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届时以电话通知递补入围资格的考生,不再另行发布公告。应聘人员应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
(六)面试
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面试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随机聘请7名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
对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为60分(含)以上,可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七)应聘人员总成绩的计算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照自我评价得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自我评价得分×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如出现成绩并列,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
同一岗位引进计划内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以自我评价得分高低排序,自我评价得分也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最终人选。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八)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如对体检结论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果之日起5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后出现空缺的岗位,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引才单位组成考察组对拟引进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经所在部门党组(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考察后出现空缺的岗位,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手续办理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在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和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办理引进手续,签订最低服务期5年的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对公示后出现空缺的岗位,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符合《元宝山区“人才再造”工作实施方案》(元党发〔2023〕13号)要求的引进人员,享受相应政策。
五、纪律与监督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引进的各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与应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隐瞒个人信息的人员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二)人才引进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由区纪委监委对人才引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在元宝山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二)如出现不可预知或其他特殊情况,由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对公告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在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三)应聘人员应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如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和通知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元宝山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