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赤峰学院“绿色通道”引进博士研究生公告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建设一支高水平的人才队伍,进一步优化我校师资队伍结构,切实提高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学校内涵建设和转型发展,加快建设赤峰大学的步伐,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22〕9号)以及《赤峰市推进人才强市的若干措施》(赤党发〔2024〕3号)的有关政策精神,我校决定面向国内外引进一批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不拘一格、广纳群贤,便捷高效、畅通有序,规范运行、协调推进,阳光操作、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引进方式
刚性引进,全额事业编制。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
(六)国内院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院校海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本科学历须为国内公立高校全日制本科或权威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院校全日制本科);
(七)博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博士后出站人员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八)博士研究生的专业不做硬性要求,可依据学校用人单位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等岗位需求适当调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一)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四)国家和自治区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五)赤峰市行政区域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近5年内本市行政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人员。
四、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采取“绿色通道”方式引进博士研究生20名,引进计划详见《2024年赤峰学院“绿色通道”引进博士研究生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五、引进渠道
(一)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赤峰学院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赤峰学院人事处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学校利用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引才计划,经媒体推荐引进人才。
(三)学校各用人单位“走出去”到各大学、科研院所引进本单位亟需的博士研究生。
(四)博士毕业生自主联系二级学院并投递简历。
以上渠道全年开放,随时接收应聘者简历等信息。
六、引进程序
(一)报名
本次人次引进提供两种报名通道:
1.符合引进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填写《2024年赤峰学院“绿色通道”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表》(见附件2),将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等必要佐证材料一并发送至人事处邮箱(cfxyrsc2022@126.com),报名邮件发送后要与学校人事处联系确认报名成功。
2.符合引进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可直接与我校用人单位取得联系,将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交至学校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确认报名成功。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学校人事处将报名材料交给相关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第一时间与用人单位取得联系的,可由所在用人单位先进行资格初审。
(三)考核
各用人单位对拟引进的博士研究生进行全面考核,包括政治思想、科研水平、教学能力等方面,提出考核意见报学校人事处。
学校人事处负责组织由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专家组成面试考核组对拟引进博士进行面试考核,最终由面试考核组提出意见,意见为:建议引进或不适合引进。
人事处将人才引进结果提交到学校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议。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业绩佐证材料及相关资格证书等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留存)。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报名至聘用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引进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引进职位条件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引进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可采取调取人事档案、公安部门出具有无违法违纪记录等多种形式,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六)公示与手续办理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并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赤峰学院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专栏、赤峰学院人事处公众号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为其办理引进手续,签订最低服务期5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七、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所提供信息要详实,如因信息填写不详细、不真实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
(二)未尽事宜请咨询赤峰学院人事处。
咨询电话:0476-8300095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接受咨询。
赤峰学院人事处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