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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5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22 10:38:08
  赤峰市松山区2024年度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聘办法》(人社部发〔2021〕58号)等相关政策,结合松山区消防工作实际,经松山区委、区政府批准,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松山区户籍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53名男性消防工作人员,其中:驾驶员岗位8名、灭火战斗员岗位45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和较强的纪律观念,热爱消防救援事业;
 
  2.具有赤峰市松山区户籍;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部队退役士兵、国家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水平人员(含二级)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专职消防员年龄为18以上至28周岁以下,即1996年7月31(不含)日至2006年7月31(含)日期间出生的人员;部队退役士兵、国家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水平人员(含二级)及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即1994年7月31(不含)日后出生;
 
  5.报考驾驶员岗位还要求持有A1、A2、B1、B2驾驶证、并具有两年以上驾龄,驾驶证取得时间需在2024年8月31日前;
 
  6.服从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点调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被国家列入失信人员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5.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与黑恶势力有联系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明显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等瘢痕,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8. 有严重近视、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腰椎间盘突出、癫痫病、精神病、传染性疾病、家族遗传病、吸毒史的;
 
  9.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试、心理测试、资格复审、面试、总成绩计算、体检、考察及政审、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及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赤峰市松山区2024年度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站:http://www.bfrsks.com/
 
  2.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8:00-8月26日24:00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7日16:00。
 
  3.报名流程
 
  (1)点击“网上考务-网上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
 
  (2)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公告》,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及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报考人员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考试及上岗资格。
 
  (3)报考人员点击“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48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通过报名步骤缴纳报名费,即视为完成报名。此次考试收取报名费120元/人。
 
  (4)报考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严格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证书情况的填写,如未按要求填写造成审核未通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报考人员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信息登记表》,凡是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均被默认同意报名信息承诺,如信息有误将被列入不良诚信报考人员档案记录。
 
  (6)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在网上进行,按照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登记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2.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及时下载《信息登记表》;
 
  3.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根据通知下载打印《测试通知单》,届时请报考人员关注报名网站通知,考生应考时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测试通知单》方可进入考点。
 
  4.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对填报错误信息、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核准后取消聘用资格。
 
  (四) 体能测试
 
  本次消防员及驾驶员体能考试实行淘汰制,考生需现场签订《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见附件1),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或体能测试过程中感觉身体不适的,考生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试,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根据通知下载打印《体测通知单》,持《体测通知单》及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专职消防员(含驾驶员岗位)招录体能测试项目评分表》(见附件2)参加体能测试,应聘人员须提前下载《专职消防员(含驾驶员岗位)招录体能测试项目评分表》并填写个人信息。体能测试按照《专职消防员(含驾驶员岗位)招录体能测试项目评分表》执行,项目得分按百分制折合后作为体能测试最终得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因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驾驶员加试内容:场地、路面、倒车移库等科目操作,共有2次操作机会,完成1次为合格,2次均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驾驶实操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驾驶员加试内容不计分数。
 
  体能测试总成绩=《专职消防员(含驾驶员岗位)招录体能测试项目评分表》四项成绩总和。
 
  体能测试完成后,体能测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同时公布。
 
  (五)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由松山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考生需要通过系统答题确定分数,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本环节分数不排序,超过60分(含60分)即为通过心理测试环节,进入下一环节,不足60分视为淘汰。
 
  (六)资格复审
 
  1.报考专职消防员岗位体能测试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按1:3比例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达不到1:3比例时全部进行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须根据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依次递补,届时请保持手机畅通。
 
  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2)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一份)及原件;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复印件一份及原件,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5)部队退役士兵、国家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提供退伍证复印件一份及原件、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水平人员(含二级)提供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6)驾驶证复印件一份及原件。
 
  3.面试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与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是否一致。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隐瞒不得报考信息的,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该岗位体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1日内若出现3次以上未能电话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顺延递补。
 
  体能测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在报名网站公布,考生自行查询,请及时关注网站通知。
 
  (七)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方式进行,时间8分钟,实行百分制,主要考查考生的适岗能力、职业素养、团队意识、言语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2.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书及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面试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面试分数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通知并根据提示及时打印《面试通知单》。
 
  (八)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总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按体能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序,体能测试总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九)体检
 
  1.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及职位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体检在指定的时间和医院(三甲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基于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要求,报考专职消防员岗位人员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色弱、无残疾、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2)身高:净身高在170厘米以上;
 
  (3)视力:单侧裸眼视力在4.5以上(进行视力矫正手术的需具体说明);
 
  (4)体重:身体匀称,过于肥胖或消瘦的考生(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30%以上者为过于肥胖者,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视为不合格。
 
  3.体检费由报考者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1次。
 
  (十)考察及政审
 
  1.考察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人员需提供:
 
  (1)个人档案
 
  (2) 本人及父母的无犯罪证明
 
  (3)本人征信报告
 
  4.对考察和政审后出现空缺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1次。
 
  (十一)公示与聘用
 
  1.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松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和内蒙古北方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聘用人员在试用期满后与松山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为一年一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凡违反法律法规、单位纪律、劳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及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的,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须同时签订《保密协议》、《无慢性疾病和重大疾病承诺书》、《告知书》。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视同为自动放弃。
 
  3.聘用人员由松山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和试用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集中培训时间为2个月,下队试用期1个月。
 
  4.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生毕业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3)培训期(2个月)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在培训期(2个月)和下队试用期(1个月)期间违纪或自行选择退出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薪酬待遇
 
  (1)试用期1个月,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结束后平均工资约为40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其中基础工资2980元,消防员岗位每个工作日发放高危执勤补助50元。
 
  (2)职务工资:任队长(副队长)职务500(400)元/月,任队长助理300元/月,任班长职务300元/月,任驾驶员职务300元/月。
 
  (3)统一缴纳社会保险。
 
  (4)工作期间提供统一的食宿、被装等。
 
  (5)每年定期安排1次免费体检。
 
  6.工作要求
 
  专职消防员通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由松山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分配至松山区灭火救援一线岗位工作。实行每月22天工作制,原则上每月轮休8天的休息制度,遇到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等特殊敏感时间采取错时休息制(具体情况结合实际工作灵活安排)。工作日采取24小时驻勤,实行准军事化、准现役管理。
 
  四、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密切关注松山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通知,保持通信畅通,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参与各招聘环节,超过规定时间者,均视为自动放弃。
 
  五、纪律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招聘条件、招聘程序、招聘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招聘事宜由松山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六、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系统生成体能测试准考证前,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可申请退费,退费时间为来电登记后15个工作日,退费方式原路返还。
 
  (三)公告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四)监督和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76-8411744
 
  技术服务电话:0471-5186976
 
  电话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