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元宝山区公立医院招聘员额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元宝山区公立医院员额备案制管理人员招聘办法》(元政办字〔2023〕36号)文件精神,结合元宝山区公立医院工作实际需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计划
2024年计划招聘员额备案制管理人员22人,其中临床医学岗17人,中医康复岗位1人,康复医学岗位1人,药学岗位3人。招聘岗位要求详见《2024年度元宝山区公立医院招聘员额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2022年至2024年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取得时间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含);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资格;
6.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30日(不含)至2006年8月30日(含)期间出生,具体岗位另有要求除外;
7. 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8. 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9. 不接受第二学位、辅修专业报考,招考职位对学历、职称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计划表》中要求的学历为准。
(二)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1.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2.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员额备案制管理工作人员;
2. 在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 现役军人;
4.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5. 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6.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7. 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确定拟聘用人选、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元宝山区人民政府网、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公告。今后,有关此次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信息均在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及现场初审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本次招聘不收取费用。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本人)携带报名所需相关材料直接到赤峰宝山医院门诊楼五楼西侧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地址: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英河街中段)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2)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和《承诺书》于报名截止日前发送到赤峰宝山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邮箱:cfbsyyrsk@163.com。要求:①《报名表》要求填写好应聘人员本人相关准确信息后进行打印,应聘人员本人在“应聘人员签字”处手签上自己的姓名。②承诺书要求打印后签上自己的姓名并上传。③电子版照片要求蓝底二寸彩色。4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2.报名时间截止到2024年9月14日。具体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3.有关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者要认真阅读本《方案》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招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或聘用资格的,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和《考生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本科毕业至今的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工作简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应聘人员须用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信息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对填报错误信息、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核准后取消聘用资格。
4.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其他需要提供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3张二寸蓝底彩色照片(通过网络方式应聘的人员可在资格复审前提供)。
(4)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需提交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确定拟聘用人选
1.当报名人数在设定岗位招聘名额内,符合设定岗位招聘条件的,直接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当报名人数超过设定岗位名额,符合设定岗位招聘条件的,按《元宝山区公立医院员额备案制管理人员招聘办法》执行。具体以下列顺序依次确定拟招聘人员:一是专业技术资格优先,有专业技术资格者优先,专业技术资格高者优先。二是学历优先,在专业技术资格相同的情况下,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的,全日制学历优先;三是院校优先。在学历相同的情况下,首先按院校性质区分,公办院校优于民办院校;其次按院校层次区分,以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医学院校、非医学院校、高职院校的次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四是在校毕业成绩优先。在院校相同的情况下,毕业成绩单有考试分数的学科平均分高者优先。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元宝山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员额备案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复审。
(五)面试
1.拟聘用人选资格复审合格者需进行面试。面试工作由元宝山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
2.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设立考官组,每组由7人组成。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面试成绩在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检、考察
1. 拟聘用人选面试合格者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体检工作由元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进行。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相关政治要求,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包括知识水平、业务能力)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聘用
1.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元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 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
3. 新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或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2)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四、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由用人单位参照本单位在编人员标准,依据聘用人员岗位、技术等级、业绩等,结合实际自主核定;享受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关权益。最低服务期限5年,签订服务协议。
五、纪律监督
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贯穿始终,对违纪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招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审核(考试)秩序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六、咨询电话
2024年9月2日开始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咨询电话:0476--2245887。
元宝山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