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关于公开招聘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确保我旗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完成,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疫情防控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无前科劣迹及纹身);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接受疫情防控工作安排;
(四)需全程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
(五)城镇常住大龄失业人员(指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45周岁,男性满 50周岁--55 周岁失业人员);
(六)城镇常住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七)具有医学相关专业证书或相关执业资质人员优先。
三、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疫情防控人员 26名。
(二)从事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三)由罕乌拉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欧沐沦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配岗位。
四、岗位待遇
(一)工资待遇为每月2350元,其中岗位补贴1850元,用人单位500元;
(二)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1年1签制,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日起计算,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视情况延长聘用时间;
(三)此次招聘人员,上岗前由阿鲁科尔沁旗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培训。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公告在旗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二)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3日。
(三)报名地点:阿鲁科尔沁旗就业服务中心204室。
(四)报名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正反面)、医学相关专业资质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及面试:由阿鲁科尔沁旗就业服务中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人员初审合格后,面试时间及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对填写信息的真实和完整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保持所留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
阿鲁科尔沁旗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