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赤峰市政府系统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比选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进一步畅通渠道、拓宽来源、优化结构、增强活力,规范优化调配交流方式,依据《赤峰市政府系统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比选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赤人社办法〔2023〕91号),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赤峰市政府系统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比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比选计划
本次为市政府系统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比选工作人员41名。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度赤峰市政府系统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比选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公开比选职位表》)。
二、范围和条件
1.报名范围
赤峰市内各旗县区及以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事业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2.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坚定政治立场,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
(2)工作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原则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放宽,具体见《公开比选职位表》;
(5)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与比选岗位等级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8)符合公开比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计算截至2023年7月(含)。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比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新聘用到事业单位尚在规定服务期内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曾因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的;
(5)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以及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公开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一)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1:3。只有1名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比选岗位,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比选计划数。
(二)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每个比选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1:3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三)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占40%,面试占60%。
(四)考察由公开比选机关(单位)党组(党委)具体组织实施。按照每个比选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
(五)公开比选各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递补名单不再公布。
(六)公开比选人员调入比选单位后,按照比选单位现有空岗指数进行岗位聘任,职称系列与工作岗位不匹配的,须按相关规定进行转评。
四、公开比选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比选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推荐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9:00至7月14日17:00。具体步骤如下:
1.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chifeng.gov.cn)“网上办事窗口”→“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行报名。
2.报考者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3.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公开比选职位,多报无效。报考者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23年度赤峰市政府系统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比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不得进行改动。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考者将《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工作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各相关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对推荐报考者有关信息真实性负责。
5.报考者将审核推荐盖章后的《报名表》传真至各公开比选单位。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公开比选公告,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做出承诺。在任何阶段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比选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公开比选单位负责。各比选单位收到报考者传真的《报名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传真《报名表》的不予资格初审。报考者可于2023年7月12日9:00—7月15日10:00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比选全过程,对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考者不符合报名条件的,终止其比选程序,不再作为公开比选人选。
资格审查后,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在报名网站公布取消或核减职位计划,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时间为2023年7月15日14:00至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23年7月20—21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为一科,重点测查考生的基础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及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笔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7月22日上午9:00至11: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在报名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比选单位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1:3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资格复审及面试相关事宜将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携带包括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事业单位录用文件、聘用审批表等进入事业单位的有关材料,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所在机关机构编制管理证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等。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出现空缺的,可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1日内若出现3次未能电话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1.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满分100分,须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3.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该职位拟公开比选人数的,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应当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考官组)所有考生面试的平均成绩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4.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考察体检
考察和体检由公开比选机关(单位)党组(党委)负责组织开展。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比选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公开比选机关(单位)党组(党委)组成2人以上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和公开比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严格审核考察对象干部人事档案,重点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考察结束后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公开比选资格。
五、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公开比选机关(单位)党组(党委)综合分析被考察人员考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集体研究确定拟比选人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拟聘用人选。在报名网站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比选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和备案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比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递补。
本公告由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76—8331740
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6—8332636
监督举报电话:0476—8300639
咨询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