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2022年面向社会招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解决东胜区卫健系统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短缺问题,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现面向社会招考专业技术人员55人,具体招考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考岗位、数量及条件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专业要求、招聘人数和报考条件 情况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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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岗位类别 |
专业要求 |
人员 数量 |
报考条件 |
1 |
鄂 |
ICU重症医学医师 |
临床医学 |
2 |
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3日之后出生),取得相应医师资格证,户籍不限。 |
2 |
妇产科医师 |
临床医学 |
4 |
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3日之后出生),聘用后无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者,必须3年内取得,否则予以解聘,户籍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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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儿科医师 |
临床医学 |
4 |
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3日之后出生),聘用后无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者,必须3年内取得,否则予以解聘,户籍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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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内科医师 |
临床医学 |
4 |
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3日之后出生),聘用后无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者,必须3年内取得,否则予以解聘,户籍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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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外科医师 |
临床医学 |
5 |
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3日之后出生),聘用后无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者,必须3年内取得,否则予以解聘,户籍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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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CT室医师 |
医学影像诊断学 |
2 |
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3日之后出生),聘用后无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者,必须3年内取得,否则予以解聘,户籍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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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病理科医师 |
病理学技术 |
1 |
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3日之后出生),聘用后无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者,必须3年内取得,否则予以解聘,户籍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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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药剂科中药师 |
中药学 |
1 |
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3日之后出生),聘用后无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者,必须3年内取得,否则予以解聘,户籍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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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药剂科西药师 |
药学、临床药学、药物制剂 |
1 |
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3日之后出生),聘用后无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者,必须3年内取得,否则予以解聘,户籍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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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感染科医师 |
临床医学 |
3 |
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3日之后出生),聘用后无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者,必须3年内取得,否则予以解聘,户籍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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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预防保健科院感医师 |
预防医学 |
1 |
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3日之后出生),聘用后无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者,必须3年内取得,否则予以解聘,户籍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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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护理部护士 |
护理学 |
15 |
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1991年6月23日之后出生),持有护士资格证,户籍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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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检验科医师 |
临床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医学检验学 |
5 |
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3日之后出生),聘用后无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者,必须3年内取得,否则予以解聘,户籍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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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检验科技师 |
临床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医学检验学、食品检验技术及相关专业 |
4 |
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3日之后出生),聘用后无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者,必须3年内取得,否则予以解聘,户籍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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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财务科会 |
会计学、财务管理经济学等相关专业 |
1 |
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3日之后出生),户籍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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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综合办公室文秘 |
汉语言文学、中文应用等相关专业 |
2 |
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3日之后出生),户籍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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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55 |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到2022年7月31日。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2年9月15日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19日8:30至9月23日17:00
报考的人员直接登录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ds.gov.cn/。点击“东胜区卫健系统招聘考试”栏目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2.报名时,报考者须在网上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要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和招考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中的信息,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岗位专业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覆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取得国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需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等),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有报考信息提交并成功确认后将无法修改),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3.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9月19日8:30至9月24日12:00
资格初审联系电话:0477-8372889
(1)招考工作人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信息不完整而审核不通过人员,要及时关注审查意见,避免重复提交(每人最多可提交三次),因考生未及时关注审查意见而造成报名不成功的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需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于资格初审截止前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三)打印准考证:
时间:9月29日8:30至10月1日9:00
考生登录报名网址打印准考证(笔试和面试都用此准考证),并携带身份证和防疫相关材料参加笔试。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10月1日9:00-11:3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地点为准
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为所报考岗位对应的专业学科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两种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必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
4.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打印准考证(笔试和面试都用此准考证,请妥善保管),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
5.同一岗位招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数。
6.笔试结束后,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成绩。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ds.gov.cn/)公布。
7.政策性加分:
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加2.5分。
8.笔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于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公布。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东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时,凡发现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
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专业知识答辩能力,综合分析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与应变能力,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时间为8分钟。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准时到达面试地点进行抽签,迟到15分钟视为自动放弃,要求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纸张及通讯工具,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向考官表述姓名、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七)成绩公布
在东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实际招考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面试总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
(八)体检与考察
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东胜区联邦大厦B座14楼1415报到,参加入职体检和考察,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报到的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
若毕业生未能按期毕业、未能取得毕业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就业协议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和考察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录用名额出现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胜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名额出现空缺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3.公示无异议,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上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报区人社局备案。
4.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本次考录的人员最低服务期为5年,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正式签订首次为期5年的聘用合同。
三、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东胜区公立医院核定的人员控制数管理,享受东胜区公立医院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四、考生防疫要求
(一)考生在笔试、面试、体检等人员集中环节,须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按照鄂尔多斯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知为准。
(二)报考人员考试当天需持本人健康码绿码、行程卡、密接码(彩色打印到一张A4纸上)和48小时之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经测量体温正常者,现场核酸采样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报考人员需严格遵守本市防疫政策,并在考试前认真阅读和签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承诺书》。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健康码、行程卡、密接码有异常情况的,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纪律和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文件规定,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一)本次招考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3次,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假借本次公开招考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本方案由东胜区2022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执行。
东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77-8380702
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477-8120802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477-8372889
东胜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