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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鄂尔多斯杭锦旗招聘专职消防员15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8 13:40:46

杭锦旗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按照《鄂尔多斯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全旗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经第4次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心理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录用等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管理。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共公开招聘10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男性),5名消防文员,共计15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杭锦旗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自愿从事消防相关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出生时间为:1993年4月1日至2005年4月1日;

4.消防文员年龄一般为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出生时间为:1993年4月1日至2003年4月1日;

5.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6.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性、慢性或传染性疾病,要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基于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要求,对部队未服役期满人员、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收。

7.报名政府专职消防员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出生时间为:自1988年4月1日至2005年4月1日,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或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工作经历及在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

(2)持有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的职业助理医师、护士证书人员。

(3)持有国家体育总局、省(直辖市)、自治区、市级体育组织及体育院校授予的国家二级体育运动员以上证书和奖章,或有专业运动训练经验的人员。

(4)具有中级以上相应专业职称或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5)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人员。

(6)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突出消防员。

8.报名消防文员岗位的通过体能测试合格后,按照岗位需要安排必要的专业考试。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适当放宽招录条件(不超过35周岁: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需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能熟练操作PS、CAD、3DMax等制图软件或能够熟练掌握PR、AE等视频后期编辑软件的人员(需参加特长考核后确定)。

(3)具有中级会计师或以上资格证书的,或能熟练操作地方财政部门、消防救援队伍预算管理系统、部门决算管理系统、部门决算报表软件的人员(需参加特长考核后确定)。

(4)在政府行政单位、企业担任过两年以上文秘工作的人员;

(5)持有注册消防工程师一、二级证书的人员。

9.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因吸毒、嫖娼、赌博等受到处罚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且合同期限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现役军人。

(13)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含应届毕业生)。

(14)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心理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录用等程序。

招聘考试公告在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hjq.gov.cn/)(以下简称“杭锦之窗”)和杭锦发布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后续相关考试信息将在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杭锦之窗)发布(下称指定网站)。

(一)报名

1.报名采取邮箱投递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登录杭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jq.gov.cn/)查询招聘公告(请及时关注网上通知),下载报名表(见附件2)填写完整后将文件命名为:“姓名+报名岗位”作为附件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rlzpzx@126.com )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4月18日至2023年4月23日12:00时。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4日17:00时。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信息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2)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准确填写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和毕业后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未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3)应聘人员准确填写附件2《杭锦旗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60KB以下);

(4)应聘人员应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

(5)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6)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工作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报名,且报名与参加资格复审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线上进行,资格初审时,对审查未通过的,在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在审查意见中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通知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2.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三)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考试科目为《消防基础知识》,消防文员岗位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应聘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3.笔试准考证领取或打印时间和笔试时间在报名网站上另行公告,笔试地点等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准考证、本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结束后,由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2:1(应聘人数和招聘人数之比)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参加资格复审,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数不足2:1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有关要求及资格复审结果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以免贻误时间安排,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明原件及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等其他证明材料。

(3)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一份;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一份。

(5)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复审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可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2:1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心理测试环节和体能测试范围人员。

(五)心理测试

1.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测试时间为最长30分钟,由系统自动识别“合格”或“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试题者视为不合格,每名应聘人员有两次测试机会,不合格者无法进入下一环节,达不到2:1比例的岗位,依次递补,递补后达不到2:1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心理测试环节和体能测试范围的人员。测试时间、地点、要求及结果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进入体能测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心理测试。对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心理测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六)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要求及结果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以免贻误时间安排。

2.体能测试标准参照《杭锦旗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见附件3)执行。参加体能测试人员要在考前签订《杭锦旗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承诺书》(附件4),体能测试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对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体能测试合格进入面试环节达不到2:1(应聘人数和招聘人数之比)比例的岗位,可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经资格复审、体能测试合格后进入面试范围,递补后达不到2:1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4.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试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及隐瞒病情而发生意外的,后果自行承担。

(七)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相关信息以免贻误时间安排。

2.体能测试合格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内容以相应岗位的专业技术知识为主,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所有应聘人员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问题。

4.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然后再按照该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对按照以上排序不能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的,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

2.体检在旗区级以上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3.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按照规定程序严格考核招募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等,对具有《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的,政治考核不得通过。同时,应当对招募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文化程度、毕业(就读)学校、主要经历、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进行全面核查了解,并审核人事档案。考察人选达不到政府专职消防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取消录用资格。

4.体检和考察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上述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规定等额递补。

(九)公示和录用

1.招聘岗位由所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以上的公示。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发文予以录用。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鄂尔多斯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等规定,由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录用。合同签订后如有违约,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拟聘用人员在本次招聘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人员)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录用、聘用备案文件为准)或被其他地区公安机关聘用为辅警(以聘用文件为准)或被全日制高校(已报到注册)录取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4.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或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五、管理及待遇

(一)工作时间

1.根据消防救援队伍的性质、任务要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统一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和特殊工时制,执勤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如遇重大灾害事故、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执勤安保任务,按照上级要求须全员在岗时,全员取消休息和备勤进入执勤战备状态。

2.消防文员岗位实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作息时间按照杭锦旗消防救援大队发布的作息时间执行。

(二)薪金构成

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比照杭锦旗公安辅警工资结构核定,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职务工资、政策性补贴构成,拟定每人每月6000元左右(包含实发工资和五险的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部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专职队伍中担任的职务,由杭锦旗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实际考核和测评结果进行任免。

(三)绩效考核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每季度实行绩效考核,具体考核标准由杭锦旗消防救援大队制定并组织实施、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按照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机畅通,在招聘过程中和成绩有效期内,如因无法联系被取消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对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其他未尽事宜,以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应聘人员须随时关注;

(六)咨询电话详及咨询时间

咨询电话:1514977669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本公告由杭锦旗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1:《杭锦旗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2:《杭锦旗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

附件3:《杭锦旗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附件4:《杭锦旗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测试承诺书》

注:报名需下载附件2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将文件命名:“姓名+报名岗位”作为附件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rlzpzx@126.com)进行报名。

杭锦旗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