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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招聘乌兰牧骑演职人员19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3-05-23 09:28:38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公开招聘乌兰牧骑演职人员简章

 

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乌兰牧骑演职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人数、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计招聘19名(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详见附件;

6.学历要求: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中专及以上学历;

7.身高要求:详见附件;

8.户籍要求:户籍不限;

9.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10.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其他条件:所聘岗位除专业外,还须掌握舞蹈、声乐、器乐、戏曲等艺术门类中的一项,达到“一专多能”;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中专、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简章、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公示、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简章

在官方唯一指定网站“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简章,发布时间:2023年5 月 22日——2023年 7月 22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 6月 1日上午9:00——2023年 6 月5日下午17:00.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3年 6 月 7日下午17:00.

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 6月 9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形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点击进入【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

3.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者应认真阅读简章和《招聘岗位表》并签署《鄂托克前旗公开招聘乌兰牧骑演职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白底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中专、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和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有报考信息提交并成功确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职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岗位专业目录可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

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按照计算机后台分配权限审核本单位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或说明,并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的2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身高等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简章》)。面试前实地测量身高,不符合身高要求不能参加面试。

2.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考生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3.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岗位,且须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根据(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有关规定,报名考务费:70元/人,不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农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考生可免报考费;2022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以上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缴后退方式进行,须先交费后退费。

上述人员在考试结束后,在相关公告上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持相关学历证书、旗扶贫部门档案卡或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书原件于面试后5日内到鄂托克前旗人社局104办公室办理退费手续。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均可参加所报岗位面试。

2.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组成面试考官组进行面试,面试考官组一般由7-9人组成。

3.面试以百分制进行评分,考生面试成绩为各位考官所评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当场公布成绩。

考试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一专多能”测试成绩;其中专业技能测试满分90分,“一专多能”测试满分10分。

一是专业技能测试满分90分。

①声乐演员岗位测试内容为:视唱练耳(10分),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自选3首不同风格的作品(80分)(清唱或现场伴奏),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②器乐演员岗位测试内容为:试奏(10分),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自选演奏一首作品(80分)(独奏或现场伴奏),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③舞蹈演员岗位测试内容为:基本功技术技巧展示(10分),时间控制在2分钟以内;成品舞蹈作品展示(80分),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二是“一专多能”测试满分10分。

1.按照报名时填报的“一专多能”项目进行展示,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须达到演出水平,方可给予“一专多能”考试分数。

2.考试所需音乐伴奏、表演服装、乐器等由报考人员自备。

3.打印准考证、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在相关网站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各一式三份),持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应届毕业生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供学籍档案,需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材料1份,具体应包括个人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毕业时间等详细信息。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名额空缺的,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六)计算总成绩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本次招聘考试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含)。考试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聘请专家组成考评组成员。

(七)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书册执行。

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用人单位应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相关人员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相关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4.体检、考察等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在官方唯一指定网站“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5个工作日。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3.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人员,按相关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上述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一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录取公示和聘用环节岗位名额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三、工资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不占编制,除养老保险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外,其余工资待遇、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险均比照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四、责任追究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三年内不得再报考相关考试,同时报送旗级以上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它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报考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相关官方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相关网站查询。

(四)本简章中涉及“以上(前)”或“以下(后)”均包括其本身。

(五)本简章由鄂托克前旗文旅局、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477---3823996(鄂托克前旗乌兰牧骑)

0477---7624820(鄂托克前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1.鄂托克前旗公开招聘乌兰牧骑演职人员招聘岗位表.docx

附件2.鄂托克前旗公开招聘乌兰牧骑演职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减免考务费申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