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2023年度公开引进教师简章
一、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简介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于2015年4月28日经教育部批准成立,是我国地方高校转型发展过程中最早以“应用技术”命名的本科院校之一。学校的办学定位是立足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主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努力将学校建设成为内蒙古自治区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149亩(其中康巴什校区914亩,东胜校区235亩),下设11个教学系部,3个教辅单位,开设机械工程、材料化学、自动化、眼视光学等23个本科专业,形成以工学为主,涵盖理学、艺术学、管理学、法学的学科专业体系。学校现有教职工511人,其中专任教师371(含40名辅导员)名。专任教师中,具有教授职称29人、副教授职称88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9.93%;具有博士学位28人,硕士学位216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3.28%。“双师双能”型教师109人,占比29.38%。专任教师中,中国工程院特聘院士1人,硕士生导师27人,内蒙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人才3人,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才2人,自治区“高校教学名师”1人,自治区“教学名师”1人,自治区“教坛新秀”4人,鄂尔多斯“天骄英才”1人,鄂尔多斯市“草原英才”18人,“鄂尔多斯英才”10人,“鄂尔多斯市优秀青年人才”17人,享受鄂尔多斯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
学校拥有自治区级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即中国工程院院士、学校特聘教授武强主持的矿山地质与环境院士专家工作站。自治区级众创空间1个,即机械与交通工程系“云·智工坊”。建成全区首家智能制造实验实训中心。拥有自治区级教学实验示范中心2个,自治区级教学团队2个。
学校是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共建高校,先后获批自治区“互联网+智慧教育示范校”、自治区文明校园。现有在校生7600余人。近年来,学生累计在各类竞赛中获国家级奖励21项,自治区级奖励64项。
二、引进计划及条件
(一)引进计划
本次教师引进计划经市编办批复核准,为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校刚性引进编制控制数人员,计划引进教师55人,其中专任教师39名,实验教师16名,具体引进计划详见《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2023年度公开引进专任教师岗位目录》和《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2023年度公开引进实验教师岗位目录》。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硕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不超45周岁(含);
6.岗位所需的学历(国民教育序列)、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2023年度公开引进专任教师岗位目录》和《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2023年度公开引进实验教师岗位目录》。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鄂尔多斯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和原鄂尔多斯市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辞职(离职)未满一年的;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有《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方式及程序
(一)发布引进公告
公开引进教师实施方案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通过后,确定公开引进岗位和数量,通过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oit.edu.cn)、“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及相关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硕博就业网络平台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3年6月21日9:00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17:30。
2.报名方式: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在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oit.edu.cn/)或内蒙古北方人才服务平台(http://ks.bfrczx.com)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报名登录后,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身份证、在校证明、学历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书、海外硕士、博士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其他岗位要求相关证件和经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等报名材料扫描件。数码彩照上传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b以下,宽度400像素,高度600像素。在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后提交。
(三)资格初审
学校相关系部根据系统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9日17:30,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可能提早报名。
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引进资格。凡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7月4日9:00至7月7日0:00,考查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官网上公布,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校(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后续环节资格。由于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根据该岗位考查成绩高低排序依次等额递补。
对拟引进教师的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考查成绩在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官网、“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本次引进教师考查不设开考比例。对应聘拟引进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人员进行业绩能力评估,对应聘拟引进其他人员进行专业面试。
1.业绩能力评估
由学校学术委员会对其业绩能力进行综合评估,业绩能力评估根据《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业绩能力评估评分细则》,主要评估应聘者学术水平和专业业绩能力,成绩达到合格分数(70分)及以上人员,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引进计划数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业绩能力评估结果向应聘人员公布。业绩能力评估在对应聘人员教学科研水平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由本人介绍其教学科研经历及成果,并对学术委员会有关专家提出的问题作出答辩。
2.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根据《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专业面试评分细则》,主要考察应聘者课堂教学能力和学术水平,成绩达到合格分数(70分)及以上人员,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相应岗位的引进计划数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专业面试结果向应聘人员公布。专业面试包括:
(1)课程试讲。根据所报岗位的学科方向选择一门专业课程中相对完整的一部分内容进行试讲。课程试讲15分钟,需要配合PPT的,自行拷贝U盘,并经杀毒处理。
(2)学术成果介绍。介绍本人科研学术方向及研究成果;
(3)专业答辩。对面试专家提出的问题作出答辩。
学术成果介绍和专业答辩15分钟,其中学术方向和研究成果介绍时间不超过8分钟。
考查结束后,根据考查成绩,按照拟引进教师计划数与参加考查人数1: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查成绩高低排序与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结合资格复审结果,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由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具体实施,体检医院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费用自理。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应在业绩能力评估和专业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由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具体实施,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引进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引进教师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学校将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引进的情形,取消引进资格。报考人员应在1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引进资格,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后递补。
因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考察中途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1次。
(七)公示和聘用
综合考查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引进人选名单,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在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公示结束后,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将拟引进人员书面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引进手续。
在本次教师引进聘用文件下发前,出现拟引进人选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他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引进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的教师,享受鄂尔多斯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的高级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在学校最低工作年限不低于8年,硕士研究生不低于5年。
四、待遇
引进教师办理人事手续,注册为学校编制控制数人员,纳入学校人员总量管理。引进教师享受国家、地方和学校规定的相关待遇。符合鄂尔多斯市高等教育人才引进专项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按有关政策兑现相关待遇。
五、其他事宜
(一)本次公开引进教师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请正确规范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后续未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将不再电话告知。
(二)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纪委对教师引进工作进行监督。
(三)未尽事宜由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解释。
(四)咨询和监督电话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
1.大飞机学院:15134879120(武老师)
2.信息工程系:13947760220(杨老师)
3.土木工程系:13310331053(景老师)
4.化学工程系:18547775945(康老师)
5.数学与计算机工程系:18648276214(梁老师)
6.管理系:15149587590(王老师)
7.医学系:18947746970(江老师)
8.马克思主义教学部:13947719311(王老师)
9.体育教学部:18947780314(李老师)
10.政策咨询:13848674145(卢老师)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监督举报电话: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纪委:0477-8591496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2023年引进专任教师岗位目录.docx
附件2、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2023年引进实验教师岗位目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