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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尔多斯达拉特旗旗直医疗机构招聘卫生专技人员92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3-08-23 11:28:51
  达拉特旗2023年度旗直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卫生专技人员简章
 
  为扎实做好全旗医疗队伍人才建设,稳步提升我旗公立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鄂尔多斯市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意见》、《达拉特旗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工作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中共达拉特旗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定旗直公立医院控制数的批复》及《达拉特旗人民政府2023年第7次常务会议纪要》([2023]40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旗直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人员使用旗直公立医院核定的控制数,计划如下:
 
  共计招聘工作人员92名(旗人民医院46名,旗中蒙医医院35名,旗妇幼保健院11名),招聘岗位详见《达拉特旗2023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此次公开招聘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2023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需持毕业证或学校证明方可参加报名,试用期满前须提供学生的学籍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予以解聘。其他资质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3年8月1日前。
 
  7.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二)资格条件
 
  1.一般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要求同时取得学士学位,具体详见岗位表;
 
  2.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不含)以后出生),取得卫生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不含)以后出生);
 
  3.其他资格条件要求,具体参见《达拉特旗2023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实施步骤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十个步骤进行。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8日9:00—9月1日12: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日12:00;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 9月2日18:00。
 
  (2)应聘人员直接登陆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
 
  (3)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报考者须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和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所有报考信息提交并成功确认后将无法自行修改,如确需修改的,请考生本人与招聘单位联系修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要求专业不一致的岗位,职位专业目录可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
 
  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4)由相关招聘单位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按照计算机后台分配权限审核本单位报考者资格条件),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要切实加强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抽调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人员组成资格审查专门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招聘简章确定的招聘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不得随意放宽专业条件。由于专业目录中新老专业名称前后不一致、一些还未涵盖的新兴学科以及国外教育学科等,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界定不清,要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提交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同时,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5)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考生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6)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2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单位申请,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调剂到其他岗位或者取消该岗位。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7)按照相关规定,报名考务费:120元/人,不按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可免报考费,2022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这两类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缴后退方式进行。农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考生可免交报考费。须先交费后退费。
 
  上述人员在考试结束后,在相关公告上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持旗农牧局发放的档案卡和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书原件于笔试后5日内到达拉特旗人社局443办公室办理退费手续。
 
  (8)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可以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2.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聘请专家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
 
  (2)笔试除蒙医科岗位使用蒙文作答,其他岗位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4)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笔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5)笔试结束后,由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6)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所需证明材料,在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持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等真实身份以及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除蒙医科岗位使用蒙古语言作答外,其他岗位面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3)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或达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不能计算平均成绩的岗位)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须设立考官组,由5-7人组成,一律外聘考官。
 
  (5)面试须使用标准化考场。
 
  (6)总成绩计算。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两项加权后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按四舍五入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5.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体检结果按隶属关系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考察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以上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人社部门备案。报考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6.公示和聘用
 
  (1)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上报人社部门。拟聘用人员在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将聘用报告和拟聘人员花名册报编制部门、人社部门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3)在本次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经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
 
  (4)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5)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本次招聘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有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视为有工作经验,试用期为三个月(以提供社保证明),其它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6)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7)应聘人员在录用后,如在两次资格考试周期内未取得相关资格证导致无法执业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和监督
 
  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须签订《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违纪后五年内不允许参加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达拉特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四)本方案由达拉特旗人社局、卫健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达拉特旗人社局:0477-5184430;
 
  达拉特旗卫健委:0477-3947016;
 
  监督举报电话: 0477-5184438。
 
 
  达拉特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