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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西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2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09 13:04:34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西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西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0名,男女不限,其中岗位需求:临床医师7名,执业护士8名,检验师5名。

二、人员管理和薪酬待遇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上岗后试用期为3个月,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结束后经考察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凡身体条件有残疾者或身体机能处于非正常情况者应在报名资格初审阶段通过公布的咨询电话提前声明,经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方可报名,凡未提前声明且经确认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不包括初中起点3+2大专),年龄30岁周岁以下(1992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报考专业要求:

临床医师:要求临床医学、全科医学专业毕业。

执业护士:要求护理专业毕业并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或成绩合格单。

检验师:要求检验专业毕业(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优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现役军人和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2年5月12—13日。时间:8:00-12:00,14:30-18:00,应聘人员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东西街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名(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哲里木路77号 新城区医院五楼会议室)。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报名前10天内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名后,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核。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仪态等,满分 100 分。面试成绩现场向报考人员公布。

2、考生面试必须用汉语回答。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3、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4、面试时携带本人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5、考试工作结束后,按照每个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并将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医院公众号公布。

6、按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五)考察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六)体检

1、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情况,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将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中心会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3、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单位聘用者,取消其本次招聘资格。

4、此次公开招聘是非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职位,试用期3个月。

5、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 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为切实保障应聘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本次招聘报名、考试工作平稳实施,根据目前国家、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呼和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实际,现将应聘人员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告知如下,应聘人员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

(一)正常参加报名、考试

应聘报名人员“青城码”为绿码(当日更新),且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方可正常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试时携带本人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二)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1、“青城码”非绿码;

2、报名前14日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3、报名前14日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域(乡镇、街道)旅居史的;

4、报名前14日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5、报名前14日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6、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三)应聘人员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环节需摘除口罩以外全程佩戴。

(四)应聘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报名及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

七、其他

1、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2、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医院公众号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 24 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请于工作时间内拨打) 咨询

咨询电话:0471—4925536 张老师

监督电话:0471—6904416

(注:咨询电话仅依据本简章内容进行解释,简章以外内容一概不予解答。由于报名期间电话咨询人员较多,有可能造成线路繁忙,考生如不能及时拨通电话,请务必耐心拨打或认真阅读本简章内容,以上咨询电话仅在工作时间开放,周一至周五上午9 时—12 时、下午14时30分—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