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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中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07 09:29:57

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中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一、学校简介

呼和浩特市第三十中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学校)创建于2019年,是由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与内蒙古师范大学合作办学的全日制公办学校,是全市重点打造的集小学、初中、高中为一体的“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学校占地面积约312亩,建筑面积13.38万平方米,工程预算总投资6.71亿元。单体建筑12栋,包含综合楼、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多功能会议厅等,教学理念先进,教学设备齐全,功能完备。最大办学规模为108个教学班、4500个学位。目前在校生74个教学班3294名学生,其中三科(小学二科)使用国通语授课班53个占72%,全科使用国通语授课班21个占28%;汉族学生占35%、蒙古族及其他少数民族学生占65%。

学校坚持“敦品行、厚基础、促成长”的办学理念,秉承“阳光、励志、成才”为校训,以“育人为本、内涵发展、深化改革、特色鲜明、培育人才、创建一流学校”为办学定位,坚持立德树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目标,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市委、市政府、内蒙古师范大学的关心和指导下,将努力成为一所具有国内国际影响力的一流学校。

现有教职工257名。包括汉族、蒙古族等6个民族,其中汉族教师占比逐年增加,目前接近30%以上。研究生以上学历占比42%,博士1人,硕士研究生导师3人、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毕业公费师范生25人、在全区范围内选调了自治区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名师、骨干教师共21人。获得自治区、盟市级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称号的骨干教师有36人。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在今后的办学中,我校将坚定不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认真做好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品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教育教学基本能力,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3年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

4.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中文专业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

5.能熟练使用office软件和操作计算机进行多媒体教学。

6.具有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

三、招聘岗位

中小学地理,数学,体育,物理,英语,语文,政治教师若干名。

四、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以下信息投递到相应邮箱中:738909337@qq.com

1.电子简历

2.大学时期的成绩单

3.试讲视频

(1)试讲内容自行选择。

(2)试讲时长要求10分钟以内。

(3)要求露脸拍摄,教姿教态清晰。不允许教师只出现在视频一个角落里。

(4)依照自身录制条件,自行决定是否使用课件和黑板板书。

(5)邮件格式要求为“学科+姓名”

注:已经投递过简历的人员不必再次投递。

欢迎广大优秀学子报考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