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医护人员的公告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和补充医疗队伍工作需要,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医护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公开招聘医生2名,要求取得临床类执业(内科或全科医师)医师资格证书,有临床工作经验或完成临床医师规范化培训能独立完成本职工作能力;护士2名,要求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8日-2023年2月16日,报名方式为线上报名,报名邮箱:619856199@qq.com。
(二)资格审核。按照招聘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岗位需求的报名人员,以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本人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按招聘程序组织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审核,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规定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根据资格审核、面试、考察和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经公示后,对确定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首次签订3年劳动合同,3年期满后考核合格人员,续签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在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二)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18686090696、15904879059
附件:呼和浩特民族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医护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