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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引进人才4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8 17:05:15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引进人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相关规定,开展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引进人才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岗位需求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计划引进人才40名。引进人才岗位和条件详见《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引进人才岗位需求情况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情况表》,见附件1)。
 
  二、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引进人才公告通过呼伦贝尔人才网、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为报名开始日之前。不接受以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报名。
 
  (9)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可以参加本次引进人才报名,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参加资格审核。本科生截止2024年8月31日前,硕士研究生截止2024年10月31日前仍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年龄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4月2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78年4月2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年4月20日以后出生)。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包括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的本科生和2024年10月31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2)呼伦贝尔市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被辞退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报名要求:
 
  采取网络报名。应聘考生应认真阅读《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引进人才公告》中报名资格条件和《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引进人才岗位需求情况表》中相关要求,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引进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将下列材料扫描成电子版(PDF格式),用“申报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命名,以压缩包形式传至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hzyrcyj2024@163.com邮箱。
 
  (1)《报名表》。《报名表》中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承诺处应聘考生须亲笔签名,书面承诺。
 
  (2)应聘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
 
  (3)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和毕业证书(标注本人姓名和证件相关内容翻译名称)。
 
  (4)应聘考生属于呼伦贝尔市域外机关或事业单位列编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应聘考生属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学院或系部)学历学籍证明,证明中需明确该考生是否能够按期毕业、是否能够按期领取学历学位证书;同时应聘考生需提交本人亲笔书写的承诺书一份(见附件3)。
 
  (6)应聘考生学历、学位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职称证、职业资格证件和其他证明材料。
 
  (7)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20日上午9:00时起至2024年4月24日下午17:00时止。
 
  (8)应聘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核的,责任自负。
 
  (9)每位应聘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10)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呼伦贝尔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办法(试行)》要求,应聘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1)在引才工作过程中,应聘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2283014 18848103999 包老师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由学院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应聘考生请在2024年4月30日后,登陆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看报名审核结果。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及时告知未通过审核的理由;对报名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及时告知本人作出补充或说明。
 
  2.资格审核材料包括(领取准考证时进行):
 
  (1)《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中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承诺处应聘考生须亲笔签名,书面承诺。
 
  (2)应聘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复印件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标注本人姓名和证件相关内容翻译名称)。
 
  (4)应聘考生属于呼伦贝尔市域外机关或事业单位列编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其他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5)应聘考生属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学院或系部)学历学位及学籍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明确该考生是否能够按期毕业、是否能够按期领取学历学位证书);同时应聘考生需提交本人亲笔书写的承诺书原件(见附件3)。
 
  (6)应聘考生学历、学位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职称证、职业资格证件和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次引进人才工作评估认定不设开考比例。
 
  4.凡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增设加试笔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环节。加试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加试成绩不计入评估认定总成绩。按照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30人进入评估认定环节,同一岗位因末位加试成绩并列而超过30人的,全部进入评估认定环节。
 
  (四)评估认定
 
  1.评估认定方式。根据不同岗位要求,采用专业课试讲、实践技能操作测试和理论知识答辩、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1)专业技术岗位采取专业课试讲的方式进行测试,应聘考生备课40分钟后,进行试讲20分钟(专业技术8、10、26岗位除外)。
 
  (2)专职辅导员1、2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时间为10分钟。
 
  (3)专业技术8、10、26岗位,分为实践技能操作测试和理论知识答辩2个环节。实践技能操作测试时间为20分钟,理论知识答辩时间为10分钟。
 
  2.评估认定内容。
 
  (1)专业课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考生应具备的基本教学能力和素质,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和专业知识等方面。
 
  (2)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考生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
 
  (3)实践技能操作测试和理论知识答辩主要测试教师岗位应聘考生应具备的实践能力和理论知识水平。
 
  3.评估认定方法。按照引进人才岗位要求,组成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引进人才评估认定工作组,评委现场打分,满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计算出参加测试人员的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测试成绩现场公布,并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4.评估认定环节专业课试讲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专业技术8、10、26岗位,实践技能操作测试和理论答辩成绩满分分别为100分,按实践技能操作测试占70%,理论答辩占30%比例折算成100分制。
 
  评估认定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专业技术8、10、26岗位,单项测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应聘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在专业课试讲、结构化面试、实践技能操作测试和理论答辩环节,应聘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6.评估认定准考证发放时间与地点将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请应聘考生及时关注。
 
  7.评估认定总成绩计算
 
  (1)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8、10、26岗位除外)评估认定总成绩=专业课试讲成绩;
 
  (2)专职辅导员1、2岗位评估认定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3)专业技术8、10、26岗位评估认定总成绩=实践技能操作测试成绩×70%+理论知识答辩成绩×30%;
 
  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引进人才计划内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另行加试确定。加试形式,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按照每个岗位评估认定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五)体检、考察
 
  1.体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考生自理。
 
  2.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考生,取消资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体检医务人员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务人员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4.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引进人员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和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引进人才手续。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后由领导小组作出是否引进的结论。
 
  (七)递补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对在成绩公布、体检考察环节以及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束前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同一岗位评估认定成绩60分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呼伦贝尔市引进人才聘用工作的通知》文件下发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试用期制度
 
  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引进人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人员,办理解聘手续。
 
  (九)服务期制度
 
  引进人才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需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三、纪律监督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引进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信访举报,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引才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将立即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0470—2283396 0470—2283098
 
  四、其他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引进人才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学院及相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考生随时关注。
 
  本公告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