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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扎兰屯市卫健系统归雁计划回引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7 09:47:00
  2024年扎兰屯市卫健系统“归雁计划”回引人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相关规定,开展2024年扎兰屯市卫健系统“归雁计划”回引人才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回引医疗卫生在职在编的事业人员共计2名。具体详见《2024年扎兰屯市卫健系统“归雁计划”回引人才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目录》)。
 
  二、引进范围
 
  回引在扎兰屯市机构编制管理范围以外的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且符合以下要求之一的:
 
  1.拥有扎兰屯市户籍或籍贯的;
 
  2.配偶或父母(含配偶父母)是扎兰屯市户籍且在扎兰屯市工作或长期居住的;
 
  3.扎兰屯市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含外驻单位、垂管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配偶、子女或者子女配偶。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年满18周岁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身体条件,须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不含自筹自支事业单位人员);
 
  3.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8年6月24日(不含)以后出生;
 
  4.具有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24日(不含)以后出生;
 
  5.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专业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人员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即1978年6月24日(不含)以后出生;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即:1973年6月24日(不含)以后出生;
 
  6.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环节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附件2)。
 
  (二)工作经历条件
 
  所报考岗位如有相关工作经历限制,需提供能够证明工作经历的经组织人事部门专项审核认定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或所在单位及所在主管部门开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材料需加盖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公章并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
 
  (三)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应为2024年8月31日前,《岗位需求目录》中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如方案、公告和《岗位需求目录》无特殊说明,时间要求应为报名开始日前一天。引才单位所设岗位专业(学科)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需求目录。如遇特殊情况,由市卫健委报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四)不予回引情形
 
  1.未征得现工作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在立案审查期间或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3.尚在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年限或对调转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原录用、聘用手续不全或列编渠道不规范的人员;
 
  6.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涉嫌造假或重要信息存疑的人员;
 
  7.近三年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基本称职以下等次或不定等次的(新考录人员年度考核不定等次除外)的人员;
 
  8.回引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9.内蒙古自治区以外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或有关规定不予回引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115.28.96.217:8075/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examsort=21),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6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步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7日。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或咨询相关要求,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报名所需信息,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环节需上传以下材料:①二代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③户口本(结婚证)等能够证明回引资格的材料。④本人所在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附件2)。⑤所报考岗位如有相关工作经历限制,需提供能够证明工作经历的经组织人事部门专项审核认定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或所在单位及所在主管部门开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材料需加盖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公章并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
 
  以上所有材料要求上传PDF扫描版,四个角露出,字迹、公章清晰,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5.本次拟引进所有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二)人岗相适评估
 
  1.人岗相适评估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2.评估认定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3.对于实际到场参加评估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人岗相适评估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采用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由市卫健委和引才单位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提前在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公告。
 
  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结婚证)等能够证明回引资格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者须持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6.本人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7.经组织人事部门专项审核认定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或所在单位及所在主管部门开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在人岗相适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由市卫健委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1日内若出现3次以上未能电话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四)政审考察
 
  1.考察工作由市卫健委按照《扎兰屯市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暂行办法》(扎组发〔2023〕1号)中相关程序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应聘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和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按照该职位应聘人员人岗相适评估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履行体检、考察程序,递补只进行1次。
 
  4.拟回引人员中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名职位要求及其他有关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者人岗相适评估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仅进行1次。
 
  (五)公示与引进
 
  1.公示:市卫健委通过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zhalantun.gov.cn/)对拟引进人员进行公示,同步在健康扎兰屯微信公众平台转载,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引进: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回引的人员,办理回引手续。对有影响引进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回引资格;对有影响回引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办理回引手续,待市卫健委查清后,作出是否回引的结论,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在公示环节因自动放弃、存在问题不宜回引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3.本次回引手续办理按照《扎兰屯市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暂行办法》(扎组发〔2023〕1号)中有关程序进行办理。回引人才5年内不得调离扎兰屯市,其中事业单位人员还需签订聘用合同。5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扎兰屯市以外的公务员考录、遴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考试,不得通过借调、交流、调离等方式离开扎兰屯市。由于个人原因未满服务期离开扎兰屯市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六)相关待遇
 
  引进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与回引单位岗位设置专业相符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五、人才储备
 
  各岗位拟引进人选确定后,完成全过程评估且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达到70分的落选者,经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纳入“归雁计划”人才储备库管理,(有效期1年,自成绩发布当天至次年同期)。有效期内,如扎兰屯市各引才单位有引才需求,按照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在储备库中择优选用,经市卫健委向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按《扎兰屯市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暂行办法》,通过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方式直接引进。
 
  六、纪律监督
 
  本次“归雁计划”回引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才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立即取消资格,追究相关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470-3204789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七、注意事项
 
  1.在回引人才工作全过程中,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2.《岗位需求目录》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最新信息。
 
  八、其他事项
 
  本次人岗相适评估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应聘人员需业务咨询的,请于报名期间的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电话详见岗位需求目录。
 
  2024年扎兰屯市卫健系统“归雁计划”回引人才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如作出调整,将及时在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卫健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扎兰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