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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扎兰屯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7 09:46:49
  2024年扎兰屯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相关规定,开展2024年扎兰屯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9人,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2024年扎兰屯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目录》(附件)(以下简称《岗位需求目录》)。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具有良好的品行,年满18周岁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24日(不含)以后出生;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专业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人员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即1978年6月24日(不含)以后出生;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即:1973年6月24日(不含)以后出生;
 
  4.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列入编制人员的,须在报名环节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
 
  5.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应为2024年8月31日前,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要求应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
 
  6.学历、职称等其他资格条件具体以《2024年扎兰屯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目录》为准;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市卫健委首次发布岗位需求后无人报名,一年内再次发布岗位需求时,学历可放宽到所需专业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二)不予引进情形
 
  1.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立案审查期间或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扎兰屯市在编在岗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或上级规定不予引进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http://115.28.96.217:8075/zwwsbm/webRegister/index.aspx?examsort=22),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步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7日。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条件和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核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环节需上传以下材料:①二代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及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者须持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③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列入编制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④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要求上传PDF扫描版,四个角露出,字迹、公章清晰,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5.本次拟引进所有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设定60分最低分数线。
 
  (二)人岗相适评估
 
  1.人岗相适评估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市卫健委统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2.评估认定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不进行四舍五入),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3.对于实际到场参加评估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人岗相适评估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按照每个岗位人岗相适评估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资格复审工作采用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由市卫健委和引才单位负责。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公告。应聘人员须持报名表、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印证材料到指定的资格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场监督指导。
 
  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原件及复印件;
 
  4.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者须持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列入编制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在人岗相适最低合格分数线上,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由市卫健委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1日内若出现3次以上未能电话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每个岗位应聘人员人岗相适评估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
 
  3.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医务人员及工作人员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5.体检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6.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卫健委具体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应聘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7.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引进。
 
  8.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和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按照该职位应聘人员人岗相适评估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履行体检、考察程序,递补只进行1次。
 
  9.拟聘用人员中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名职位要求及其他有关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者人岗相适评估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仅进行1次。
 
  (五)公示与聘用
 
  市卫健委通过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对拟引进人员进行公示,同步在健康扎兰屯微信公众平台转载,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影响引进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市卫健委作出是否引进的结论,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在公示环节因自动放弃、存在问题不宜引进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由引才单位对引进人员进行转正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引进人才3年内不得调离本单位,5年内不得调离扎兰屯市。在5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扎兰屯市以外的公务员考录、遴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考试,不得通过借调、交流、调离等方式离开扎兰屯市。由于个人原因未满服务期离开扎兰屯市域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四、人才储备
 
  各岗位拟引进人选确定后,完成全过程评估且评估认定总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落选者,经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纳入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储备库管理,(有效期1年,自总成绩发布当天至次年同期)。有效期内,如扎兰屯市卫生系统各引才单位有引才需求,按照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在储备库中择优选用,经市卫健委向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按照本年度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考察方案,通过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方式直接引进。
 
  五、纪律监督
 
  本次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才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立即取消资格,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470-3204789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六、注意事项
 
  1.在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中,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2.《岗位需求目录》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最新信息。
 
  七、其他事项
 
  本次人岗相适评估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应聘人员需业务咨询的,请于报名期间的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电话详见岗位需求目录。
 
  2024年扎兰屯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有关程序、要求等如作出调整,将及时在扎兰屯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卫健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扎兰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