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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新巴尔虎右旗事业单位人才引进15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4-07-29 13:55:40
  2024年新巴尔虎右旗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全旗事业单位专业人才队伍,优化人才结构,满足事业发展需求,根据《新巴尔虎右旗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办法(试行)》,经新巴尔虎右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开展2024年新巴尔虎右旗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
 
  一、引才计划
 
  新巴尔虎右旗计划公开引进人才15人。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新巴尔虎右旗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职位表》。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2024年7月29日前具有呼伦贝尔市户籍(含生源);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专业对口,具备从事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5.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7月29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7月29日以后出生);
 
  6.在国(境)外高校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须为本科毕业于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同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符合用人单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及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4年7月29日前。如遇特殊情况,由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后报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8.在新巴尔虎右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项目人员,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引进: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试用期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4.政法、教育、卫生等系统各类定向招录培养的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被辞退未满5年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9.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公开引进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2024年新巴尔虎右旗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简章》在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9:00至2024年8月2日17:30。
 
  2.报名人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下载填写《2024年新巴尔虎右旗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考生诚信承诺书》,并附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证明和近期蓝底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电子版)一并压缩文件后命名为“姓名+联系方式+报名岗位”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有效。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引进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3.报名人员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以及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本人须征得本单位同意。以从事法律事务相关工作经历5年及以上报考的,须出具能够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
 
  4.本次公开引进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考试培训机构。
 
  5.报名邮箱:zzb2023rcyj@163.com。
 
  咨询电话:0470-6401725、15204905425、15047027848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本次采取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的方式,由新右旗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初审通过后工作人员以回复邮件方式通知考生初审结果。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在领取准考证时携带在网上下载填写《2024年新巴尔虎右旗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和《考生诚信承诺书》,并附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二学位专业报考者须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列编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审查人员要严格按照《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上明确的岗位资格条件审核把关,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对所有报考人员应一视同仁。资格审查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认真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报考人员提出的关于对学历、学位、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进行资格审查的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3.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报名至聘用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中发现引进人员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引进职位条件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四)人岗相适评估
 
  1.人岗相适评估以笔试的方式进行,由新巴尔虎右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笔试,成绩在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笔试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笔试成绩即是总成绩。笔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引进计划内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另行加试确定(加试形式,由新巴尔虎右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5.笔试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拟引进人数,在总成绩中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档案审核人选,并在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网站等媒体公布。
 
  (五)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证明、《报名表》和《考生诚信承诺书》 。
 
  2.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考生,在体检环节前进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考生须现场将指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口译为蒙古语言,成绩合格进入体检环节,不合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档案审核和政审考察
 
  1.新巴尔虎右旗委组织部、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拟引进人员进行干部人事档案审核。
 
  2.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通过档案审核人员进行政审、考察。
 
  (七)体检和引进
 
  1.体检工作由新巴尔虎右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资格。
 
  3.将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用人单位到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出是否引进的结论,并报新巴尔虎右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八)递补
 
  本次引进专业人才工作对在成绩公布、档案审核、加试环节、政审考察、体检环节以及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束前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本岗位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拟引进人员公示期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引进人员待遇政策
 
  (一)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落实事业编制,确定人事关系。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引进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二)服务期制度。引进的人才3年内一般不得调离本单位,5年内不得调离新巴尔虎右旗。对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五、回避制度
 
  此次公开引才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引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六、纪律监督
 
  本次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信访举报,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未尽事宜由新巴尔虎右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新巴尔虎右旗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