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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内中小学选调教师18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2 09:51:00
  2024年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内中小学选调教师公告
 
  为缓解莫旗尼尔基镇内中小学教师短缺问题,根据《莫旗教育系统教师交流办法》,面向本旗乡镇中小学选调在职教师补充到镇内中小学校任教。现将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和相关事宜
 
  (一)本次计划选调18名中小学教师,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莫旗尼尔基镇内中小学选调教师岗位一览表》(详见附件一)。
 
  (二)凡参加选调的中小学教师,通过选调调入新学校后,原岗位聘任的聘用合同自然解除。由调入单位根据本学校岗位空缺情况重新聘任,并按规定重新确定工资。
 
  (三)提供虚假信息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二、选调对象条件
 
  (一)选调范围
 
  面向全旗乡镇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选调(尼尔基镇内中小学教师和未转正落编的特岗教师及支教人员除外)。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要求,并具备《莫旗尼尔基镇内中小学选调教师岗位一览表》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
 
  4.具有3年以上(含3年)基层教学工作经历,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试用、见习期除外),男不超过50周岁、女不超过45周岁(时间截止报名日)。
 
  5.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其中,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申请低学段的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申请高学段的岗位。
 
  6.符合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教师本人申请,学校同意,不影响拟调出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8月9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莫旗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名申请一个职位。需填写《莫旗尼尔基镇内中小学选调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二)。报名表须按要求如实填写,如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2)报名需提供的相关材料: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所在学校开具的教师工作经历及年度考核(2021年、2022年、2023年)情况证明。
 
  (3)为强化报名申请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各种违纪行为,确保本次遴选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名人员还需要签署诚信承诺书。
 
  (4)要求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二)资格审查
 
  1.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对照本《选调公告》规定的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由审查人员签名确认。
 
  2.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选调结果
 
  通过试讲确定选调人员,试讲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分数并列的职称高者优先、职称也相同的通过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评分确定。
 
  试讲教材范围:现行教材。
 
  试讲具体内容:试讲时间为15分钟,备课时间为40分钟,无学生授课,不用辅助教学媒体,设计提问及运用辅助教学媒体时,考生可以说明,试讲时只提供教材、黑板和粉笔。试讲主要考查学科知识体系、课程意识和能力、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运用教学资源等能力,以及教学语言、板书、讲解等基本技能。
 
  试讲设立评委组,每组7人,试讲期间对所有评委实行全封闭管理。评委从呼伦贝尔市其他旗市区或外省聘请。要求评委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教龄15年以上,且每组评委中至少有两名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试讲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试讲成绩为每位评委所给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试讲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四舍五入)。
 
  试讲结束后,对评分表、成绩汇总表等原始材料进行整理建档,全程录像,以上材料存档不少于一年。
 
  (四)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莫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间查实确有严重问题影响调转的,取消调转资格,因此而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转,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转。经公示不影响调转的,由教育局提交旗编委会,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工作调动、聘用等手续。
 
  四、纪律要求
 
  选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人员,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者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选调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凡能进行网上查询的,一律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否则,视为无效证件;网上暂时不能查询的,需提供证件来源,协助进行查询。
 
  本公告由莫旗教育系统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教育局人事股:0470—4616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