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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伦贝尔新巴尔虎左旗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1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1 09:53:14

2023年新巴尔虎左旗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更大范围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进入教师队伍,推进新巴尔虎左旗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新巴尔虎左旗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呼伦贝尔学院开展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

一、招聘方式及计划

本次校园招聘地点设在呼伦贝尔学院,计划招聘教师17名,详见《2023年新巴尔虎左旗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年龄条件:应聘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30日(不含)至2005年6月30日(含)期间出生。

(二)资格条件

1.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21、202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呼伦贝尔学院毕业生可以报考。应聘者须同时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招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符。

3.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4.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应聘语文学科教师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5.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6.其他要求:

(1)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参加本次校园招聘报名,凭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参加资格审核。凡是截止至2023年7月31日仍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可以参加本次校园招聘报名,应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一年内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不能如期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在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网站以及呼伦贝尔学院官方网站公开发布《2023年新巴尔虎左旗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咨询电话:0470-6603589

2.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4日

3.现场报名地点:呼伦贝尔学院笃学楼403

现场报名人员须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报名地点报名,其中《2023年新巴尔虎左旗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需提供纸质版(一式两份),并粘贴近期免冠蓝底2寸彩色照片。

4.报名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报名登记表》。

(2)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与岗位设置条件相关的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和成绩单、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符合毕业要求的证明及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应聘人员须用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报名,且报名与参加各环节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6.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仔细对照个人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7.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自高中起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有空缺时间填写“待就业”或“待入学”,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查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8.《职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做深入、具体审查,请应聘人员认真对待,慎重选择应聘岗位)。

(二)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时间:2023年7月6日、7日

专业测试地点:呼伦贝尔学院笃学楼403

2.本次校园招聘不设最低开考比例。

3.专业测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试讲”两项内容。“综合素质测试”“试讲”环节要求所有应聘人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专业测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专业测试时间共计20分钟,其中综合素质测试5分钟,试讲15分钟。

5.专业测试总成绩即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成绩计算方法为考官组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专业测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综合素质测试20分,试讲80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专业测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试讲成绩。专业测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6.专业测试总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7.考试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8.招聘计划内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排名以试讲成绩高者为准,试讲成绩也并列的,另行加试综合素质面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三)资格审查、体检与考察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需携带的证件、证明、相关规定要求等内容将通过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资格复审通知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复审阶段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专业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2.体检与考察由2023年新巴尔虎左旗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地点、相关要求,在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体检要求。体检在领导小组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体检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专业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4.考察要求。考察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2023年新巴尔虎左旗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审核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方面情况。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专业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1.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专业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4.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且人事档案通过审查的拟聘用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试用期12个月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落实中小学事业编制。试用期执行同等中小学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不享受乡镇补贴。

5.凡被聘用者,聘用合同中约定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在新巴尔虎左旗教育系统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调离新巴尔虎左旗教育系统并明确违约责任等相关要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应聘人员在本次校园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入编制,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校园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6)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一年内未取得相应学科、相应等级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

7.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8.在校园招聘所有环节中,所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聘用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9.本次校园招聘拟聘用人员聘用通知下发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纪律监督

(一)应聘人员在本次校园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

(一)本次校园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2023年新巴尔虎左旗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在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有关通知、公告,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

(三)本公告由新巴尔虎左旗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0470---6606594、0470---6600100

政策咨询电话:0470—6603589

咨询时间:报名期间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50

附件1:2023年新巴尔虎左旗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xls

附件2:2023年新巴尔虎左旗教育系统校园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新巴尔虎左旗教育系统校园招聘

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