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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伦贝尔新巴尔虎右旗面向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6 13:36:59
  2023年度新巴尔虎右旗面向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公告
 
  为做好2023届自治区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内蒙古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届自治区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23〕28号)文件要求和用人单位实际需要,现对我旗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进行专项招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四)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五)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人数和范围
 
  新巴尔虎右旗面向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10名列编教师。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23年度新巴尔虎右旗面向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计划表》(简称《岗位计划表》,下同)。
 
  招聘对象为与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签订“内蒙古自治区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2019年)”的2019年自治区公费定向师范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责任感。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2019年入学且2023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专业要求以《岗位计划表》规定为准。
 
  2. 教师资格证要求: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可以参加本次专项招聘报名,应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一年内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不能如期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合同。
 
  3.普通话等级要求。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应聘语文学科应具有普通话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4.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止至2023年7月31日。
 
  5. 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专业测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请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到新巴尔虎右旗教育局师资股报名。
 
  2.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须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制作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按照签订的“内蒙古自治区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2019年)”解除协议。
 
  4.资格审核工作由旗教育局负责。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核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核的人员,予以告知理由。提交所有材料,通过资格审核后,可进入专业能力测试环节。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取消其相应资格,按照签订的“内蒙古自治区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2019年)”解除协议。
 
  5.本次专项招聘不设开考比例,无人报考、出现缺额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并在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二)专业能力测试
 
  1.专业能力测试工作由新巴尔虎右旗教育局组织实施,设立新巴尔虎右旗专业测试考点1个。
 
  2.专业能力测试对象:与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签订“内蒙古自治区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2019年)”的2019年自治区公费定向师范生报考新巴尔虎右旗岗位资格审核合格的应聘人员。
 
  3.专业能力测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领取时间、地点:2023年7月28日资格审核通过后当场到教育局508室领取《专业能力测试通知单》。
 
  (2)领取方式: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领取《专业能力测试通知单》。凡未在规定时间办理领取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4.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详见《专业能力测试通知单》。应聘人员参加专业能力测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专业能力测试通知单,否则不准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专业能力测试资格。
 
  5.专业能力测试按照“教什么、考什么”的要求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共计20分钟,备考时间40分钟。
 
  6.专业能力测试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报考蒙语教师岗位的按民族语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7.专业能力测试设立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非招聘单位考官不少于二分之一。内容相近学科的专业能力测试组可做整合。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应当场评定并由考官签字。专业能力测试考官要坚持对所有应聘人员同一评分尺度,做到公平公正、一视同仁,不打人情分。
 
  8.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为每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9.专业能力测试未达到60分以上、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专业能力测试资格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并在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布,按照签订的“内蒙古自治区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2019年)”解除协议。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要求。体检须在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体检环节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并在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布,按照签订的“内蒙古自治区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2019年)”解除协议。
 
  2.考察要求。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完成后进行。招聘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成立2人及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方面情况。考察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的,经招聘单位党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并在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布,按照签订的“内蒙古自治区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2019年)”解除协议。
 
  (四)公示与聘用
 
  1.公示要求。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并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间,对于对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查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并在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布,按照签订的“内蒙古自治区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2019年)”解除协议。
 
  2.聘用要求。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管理权限,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规定程序报人社部门备案,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最低服务年限6年(含试用期),在拟聘用人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等材料中注明最低服务年限,同时在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中,明确服务期间的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服务期以聘用合同签订时间起算。
 
  五、取消资格
 
  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签订的“内蒙古自治区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2019年)”解除协议: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应聘人员从报名开始之日至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入编制,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专项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6.在办理聘用手续后一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
 
  六、纪律和监督
 
  (一)要严格执行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规程,规范考场管理、专业测试组织等环节,确保考务安全。考试使用标准化考场,并对全过程进行摄像、录音,并对音像资料进行妥善保管。招聘单位要将《专业测试考官评分表》《专业测试成绩汇总评分表》、专业测试过程音像资料等原始资料整理存档。
 
  (二)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专项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按照签订的“内蒙古自治区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2019年)”解除协议。
 
  (五)本次专项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六)本次专项招聘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作出调整的,届时在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本方案由新巴尔虎右旗面向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议定。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市级有关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报考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监督受理电话:0470-6401759
 
 
  新巴尔虎右旗教育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