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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伦贝尔扎赉诺尔区招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26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3-08-06 08:01:31
  扎赉诺尔区公开招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解决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岗位空缺问题,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到社区工作者队伍中,经扎赉诺尔区政府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一、招考名额
 
  根据社区工作实际需要,本次公开招考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名额为26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社区工作需要的身体条件;品行端正,热心社区公益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5.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复员转业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不限专业(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前);
 
  6.年龄在18周岁(2005年8月4日以前出生)至40周岁
 
  (1983年8月4日以后出生)之间;
 
  7.具有满洲里市户籍或扎赉诺尔区、满洲里市生源地高校毕业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外的其他在读普通高校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社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1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方式
 
  1.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之间内携带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2.报名地点:扎赉诺尔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孵化站(扎区第三街道办事处天和社区办公楼一楼)
 
  3.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考试费用。报名咨询电话:
 
  0470—6552626。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户口簿、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三类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学历查询结果(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且在有效期内);
 
  2.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之前,持所在高校出具的全日制统招生准予毕业证明原件;
 
  3.满洲里市生源地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原满洲里市户籍注销页的原件及复印件或原满洲里市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4.党员需提交党组织关系证明;
 
  5.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6.有在社区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并且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需提供社区工作证明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人员通过扎赉诺尔区政府网站关注查询招考相关公告,及时点击附件下载《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报名时提交《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
 
  8.复员转业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报考人员必须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需完整填写从高中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未就业期间须填写起止年月并写明“待业”。简历填写不全和不按规定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查通过。
 
  四、考试
 
  (一)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人员务必于规定时间到扎赉诺尔区民政局综合办公室(扎区第三街道办事处天和社区办公楼五楼)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领取时间:8月16日至8月18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二)笔试
 
  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考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笔试不指定参考资料,重点考察考生公共基础知识、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分析、判断、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笔试满分100分。对符合招考条件,有在社区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并且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参加公开招考的,笔试成绩加10分。
 
  笔试地点:扎赉诺尔区榕欣小学。笔试成绩当天在扎赉诺尔区政府网站公布。
 
  (三)面试
 
  笔试后,根据招考名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3:1开考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进入面试人员如有并列,并列人员全部进行面试);面试重点考察考生语言表达及解说能力,综合分析、判断、协调处理问题的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地点:扎赉诺尔区委党校。面试结束后,当天将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扎赉诺尔区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和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以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至26名(如第26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加试面试,成绩高者录取)。拟录取人员成绩单在扎赉诺尔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1.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考察组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
 
  2.进入考察程序的拟聘用人员须提供个人档案、就读院校、工作单位或所在社区及公安部门等信息以便考察组考察。拟聘用人员因档案问题、违法违纪等行为受到相关处分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不能提供个人相关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
 
  1.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理。招考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体检的、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平均分以上人员由高到低等额替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考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考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镇、街道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由各相关镇、街道和社区出具意见,取消聘用。
 
  2.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的;
 
  3.办理聘用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
 
  4.在公开招考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如因以上情形取消聘用资格造成聘用人员出现空缺名额时,按照考试总成绩平均分以上人员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聘用。
 
  (三)报酬待遇
 
  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后,纳入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管理,按照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薪酬标准执行。
 
  七、纪律和监督
 
  (一)招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考务工作人员和考生在本次招考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违纪违规行为有关处理规定执行;
 
  (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杜绝作弊、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三)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已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四)本次公开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八、其他有关事项
 
  (一)招考工作期间的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相关事宜,均在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生应随时关注并及时登录查询,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后果由考生承担。
 
  (二)在公开招考所有环节中,报考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信息不通、无法联系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未尽事宜由扎赉诺尔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