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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选聘初中教研员9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2 11:38:38
  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2023年选聘初中教研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扎赉诺尔区初中教研员队伍建设,提升教研指导服务能力,经研究,现面向教育系统选聘初中教研员,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本次计划选聘初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九门学科教研员各一人,岗位需求详见《扎赉诺尔区选聘初中教研员岗位目录》(附件1)。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参加工作以来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6.近五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此次选聘教研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8月29日(不含)之后出生;旗市区教研岗位的人员和具有特级教师、正高级职称及自治区学科带头人称号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即 1973年8月29日(不含)之后出生。
 
  (三)学历、职称条件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初、高中本学科教学岗位上工作八年以上,具备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
 
  (四)其他资格条件
 
  1.应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2.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水平证书,其中语文教研员必须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证书。
 
  3.获得旗县级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师、基本功二等奖及以上荣誉(至少有其中一项),有地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
 
  (五)岗位条件
 
  符合用人单位所设岗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扎赉诺尔区选聘初中教研员岗位目录》。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选聘范围及待遇
 
  具有教育系统事业编制,能胜任初中本学科教研指导工作,并了解高中学段相应学科课程标准。如符合《扎赉诺尔区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的,将享受兑现相应岗位待遇、配偶办理工作调动、子女就近入学、住房保障等一系列人才引进优惠待遇。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
 
  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在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lainuoer.gov.cn/)公开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时间截止,考生停止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邮箱:zlneqjyjrsgz@163.com
 
  3.报名要求:考生需将报名所需材料的扫描件以“学科岗位+考生姓名”命名的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上传发送报名信息时请点击已读回执,确认报名信息发送成功。
 
  4.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基本情况材料:包括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或当地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身份证(正反面);
 
  (2)个人学历材料:包括毕业证;
 
  (3)奖励证明材料或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个人荣誉等相关材料,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网上自行下载)(附件5);
 
  (4)《扎赉诺尔区2023年选聘初中教研员岗位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附件2),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二寸证件照,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自高中起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有空缺的时间填写“待就业”或“待入学”。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二学位及专业)。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查通过;
 
  (5)《无不得选聘情形承诺书》(网上自行下载)(附件3);
 
  (6)《回避承诺书》(网上自行下载)(附件4)。
 
  5.报名人员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选聘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2)在整个选聘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6.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1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资格审查结束,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或补充报名信息,材料提供不全的视为审核不通过。
 
  (2)资格审查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需在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审核人员将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考生,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邮件信息。
 
  (3)审查过程中,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及时告知未通过审核的理由;对报名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告知本人作出补充或说明。
 
  (4)审查结束后形成报名合格人员具体名单,报区教研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开考比例
 
  本次初中教研员选聘不设开考比例。
 
  凡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加试笔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环节。加试由扎赉诺尔区教研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加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不计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按照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30人进入专业能力测试环节,同一岗位因末位加试成绩并列而超过30人的,全部进入专业能力测试环节。
 
  (四)专业能力测试
 
  1.测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经加试笔试环节确定的人员)参加专业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评估方式:
 
  (1)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通过试讲(60分)+答辩(40分)方式进行。
 
  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共计25分钟,其中试讲15分钟,课后答辩10分钟。
 
  设立专业能力测试合格分数线,低于70分的,不予选聘录用。
 
  (2)试讲和答辩由扎赉诺尔区教研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专业能力测试有关要求详见《专业能力测试通知单》。
 
  (五)总成绩的确定
 
  (1)个人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80%)+教学业绩量化积分(2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每位应聘者均按照《扎赉诺尔区选聘初中教研员教学业绩量化积分细则》(附件:6)累计加分,以最高积分者为满分(20分),其他人按比例换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就是每位应聘者在教学业绩上的量化得分。
 
  (2)专业能力测试工作结束后各岗位按拟选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专业能力测试得分高者确定人选,如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相同,则通过增加结构化面试确定人选。
 
  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选聘人数,根据评估个人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选。
 
  (六)资格复审
 
  在区教研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下进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lainuoer.gov.cn/)。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户口簿或当地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个人荣誉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扎赉诺尔区2023年选聘初中教研员岗位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附件2);
 
  (3)《无不得选聘情形承诺书》(网上自行下载)(附件3);
 
  (4)《回避承诺书》(网上自行下载)(附件4);
 
  (5)《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网上自行下载)(附件5)。
 
  4.资格复审过程中,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审核;对复审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告知报名人员作出补充或说明;对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应及时告知报名人员未通过复审的理由。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的空缺名额,可从本岗位其他评估合格人员中依个人总成绩结果顺位递补。
 
  (七)体检考察
 
  1.体检。区教研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拟录取人员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取资格。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扎赉诺尔区教研员选聘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应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选聘人员是否符合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选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个人诚信、应聘资格条件、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拟选聘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区教研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3.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的空缺名额,可从本岗位其他评估合格人员中依个人总成绩结果顺位递补。
 
  (八)公示和录取
 
  1.扎赉诺尔区教研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个人总成绩、资格复审及档案审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形成拟选聘人员名单,报区教研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
 
  2.区教研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会议研究审定的拟选聘人员名单在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lainuoer.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证据。对有影响选聘问题并查实的,取消拟选聘人员的录取资格;对有影响选聘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对拟选聘人员暂缓录用,待查实后,由区教研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出是否录取的建议,报区教研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取人员,经区教研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由用人单位办理录取手续。
 
  4.在公示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可从本岗位其他测试合格人员中依个人总成绩结果顺位递补。拟录取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录取人员管理
 
  (一)试用期制度
 
  1.录取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
 
  2.试用期结束后,由教育主管部门对录取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区教研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二)服务期制度
 
  1.录取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签订承诺书,服务期内不得调离、借调、考录至扎赉诺尔区教育系统以外。
 
  2.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三)岗前培训制度
 
  对选聘录取的人员组织开展培训。
 
  六、纪律监督
 
  (一)回避制度
 
  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共同生活的继父母及继子女关系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工作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责任追究制度
 
  1.区教育局、派驻纪检监察组、评估考核组有关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教育局党组对初中教研员选聘工作负具体责任。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有违反选聘工作纪律的,应当严肃追责。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或诫勉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停职检查、调离岗位、限制提拔使用处理;情节严重的,应当引咎辞职或者给予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纪律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选聘规定的立即取消资格,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选聘纪律的报名人员,取消参与评估资格;对已选聘人员,一经查实,由用人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选聘工作中违纪违规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4.初中教研员选聘工作全程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一经发现问题线索、信访举报,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七、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所提供信息要详实,如因信息填写不详细、不真实而影响选聘的,由本人负责。在选聘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选聘的,由本人负责。
 
  2.本次公告未尽事宜由扎赉诺尔区教研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本公告由扎赉诺尔区教研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及资格审查电话:0470—6526265
 
  咨询电话:资格审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举报电话:0470-6522065
 
  0470-6552395
 
 
 
 
 
 
 
  扎赉诺尔区教研员选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