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呼伦贝尔市文旅广局直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呼伦贝尔市文旅广局决定引进一批高学历、高素质的急需紧缺人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人才11名。引进人才岗位和条件详见《2023年呼伦贝尔市文旅广局直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条件(其中要求“双一流”建设院校或学科、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不包含独立学院)。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11月1日(不含)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1月1日(不含)之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即1978年11月1日(不含)之后出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或博士研究生不超过50周岁,即1973年11月1日(不含)之后出生。
(2)放宽条件:在各类文博场馆工作满20年、具备较高专业能力的副高级及以上文博专业技术人员,在报考呼伦贝尔博物院专业技术岗位1时,年龄可适当放宽,如遇特殊情况,与呼伦贝尔市人社局议定。
(三)以下人员不在引进之列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包括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呼伦贝尔市域范围内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被辞退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有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所取得的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前。不接受以二学位专业或辅修专业报名。
三、引进程序
根据呼伦贝尔市引进人才相关文件规定,工作程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进行。
网址:https://www.qgsydw.com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7日9时—11月12日17时。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需求表》,如需咨询,请查阅《岗位需求表》中报名岗位对应的咨询电话。《岗位需求表》中所要求的专业条件主要参考教育部主办的研招网专业库中的专业。
网址:https://yz.chsi.com.cn/zyk
报名人员应核实本人是否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提前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
(3)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如所持研究生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为一级学科名称,且其研究方向与该岗位对应要求的二级学科一致,可按照符合报考条件对待。但需提供本人就读院校出具的相关专业方向证明。在考察阶段,用人单位将根据该考生人事档案中留存的研究生招生阶段材料和学习成绩单等信息进行甄别,对其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引进资格。
2.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按要求在网站上填写报名信息,同时上传以下材料图片(jpg格式):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彩照(大小为20KB以下)。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本人取得的高等教育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并确保验证期在资格审核结束前有效。电子注册备案表上未能显示学历形式的,须提供毕业学校关于学习形式的证明。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毕业证、成绩单。
(5)具备报名该岗位资格的其他材料(职称证书等)。
3.报名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接受高等教育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
(1)学习经历:填写本人接受高等教育起所有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
(2)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
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列编签订聘用合同),或被劳务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质(劳动合同制、未列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
(3)信息填写存在不全、不规范等问题的,在资格审核时可不予通过。报名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核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和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责任自负。报名与参加评估认定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各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应及时告知本人未通过审核的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或进行说明。资格审核贯穿引进人才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资格不符,一律取消其引进资格。
2.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1月7日9时—11月13日12时。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呼伦贝尔市文旅广局官网公布,请报名人员关注发布信息。
(三)评估认定
1.评估认定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将在呼伦贝尔市文旅广局官网发布。
2.评估认定方式
(1)综合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意识和技巧、自我情绪控制、举止仪表等。面试环节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附加专业能力测试岗位(详见《岗位需求表》考试方式):在结构化面试的基础上,附加专业能力测试,侧重考察报名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术能力等。在结构化面试结束后十五天内进行,具体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注: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人员的结构化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以上,低于70者不得进入本环节)。
3.评估认定成绩
(1)综合岗位:评估认定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2)附加专业能力测试岗位:评估认定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专业能力测试×50%。
评估认定总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本次引进人才计划内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另行加试确定。加试形式,由本次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按照每个岗位评估认定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并在呼伦贝尔市文旅广局官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工作由本次引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资格。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名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最终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五)公示录用
呼伦贝尔市文旅广局党组结合体检、审档、考试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报呼伦贝尔市人社局审核后,在呼伦贝尔市文旅广局官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待呼伦贝尔市人社局下发《2023年呼伦贝尔市引进人才聘用工作的通知》后,办理引进人才手续。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引进手续,待查实后由呼伦贝市文旅广局党组决定是否引进的结论后,报呼伦贝尔市人社局备案。
(六)递补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对在成绩公布、体检考察以及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束前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同一岗位评估认定成绩70分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呼伦贝尔市人社局《2023年呼伦贝尔市引进人才聘用工作的通知》文件下发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试用期制度
本次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由呼伦贝尔市文旅广局对引进人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八)服务期制度
本次引进人才3年内(含试用期)不得调离本单位,5年内(含试用期)不得调离呼伦贝尔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九)纪检监督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信访举报,将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资格审查将贯穿本次引才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将立即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呼伦贝尔市文旅广局直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470-8105202
四、其他
(一)2023年呼伦贝尔市文旅广局直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如需作出调整,届时将及时在呼伦贝尔市文旅广局官方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二)在引进人才工作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本次人才引进评估认定环节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四)本方案由呼伦贝尔市文旅广局直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呼伦贝尔市文旅广局直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