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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农业大学人才引进10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5 13:27:49
  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年人才引进公告
 
  一、学校简介
 
  内蒙古农业大学是一所以农林为主,以草原畜牧业为特色,具有农、工、理、经、管、文、法、艺等8个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具备培养高职高专、学士、硕士及博士的完整高等教育体系。2001年成为国家西部大开发“一省一校”重点支持建设的大学,2012年成为国家林业局(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省部共建”高校,2013年进入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院校行列。学校入选文化部、教育部共同组织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承担该项目的高校。学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个、省部级重点培育学科26个,自治区一流建设学科9个。现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4个。
 
  二、引进需求
 
  本次面向社会引进人才100人,具体详见《内蒙古农业大学2024年引进人才岗位需求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信息表》)。
 
  三、引进条件
 
  1.引进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40周岁(含)以下,即1983年3月25日(不含)之后出生的。取得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学术成就突出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8年3月25日(不含)之后出生的;
 
  (6)学历、学位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含国外取得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学历学位);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引进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博士后出站时间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报名开始日前(含引进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国外院校毕业学科专业须与公布学科专业相近,且以我校有关专家组认定为准。
 
  2.下列人员不予引进:
 
  (1)内蒙古自治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内国有企业正式员工;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农业大学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网址: http://ndzhaopin.imau.edu.cn)。
 
  2.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9:00-2024年4月10日17:00。
 
  3.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选择应聘岗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和本科、硕士、博士期间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明材料。2024年博士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之前提供加盖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资格初审、复审
 
  1.我校于2024年3月26日开始,在网上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2024年4月10日18:00结束。初审通过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将在报名系统中反馈理由。对符合岗位需求的报名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或电话方式,通知本人参加资格复审、职业素质及专业能力评议具体事宜。
 
  2.引进岗位所属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工作人员按公布的各项条件对相关信息和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三)职业素质及专业能力评议
 
  由学院对通过复审的人员进行职业素质及专业能力评议,包含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应聘人员学历背景、学术成果、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学术潜力、表达能力、思辨能力、与需求岗位的契合度等方面进行评议。评议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面试采用试讲形式进行,由面试专家组对面试人员的教学能力进行评分,确定通过人选并上报学校。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面试相关要求,由各学院通知面试人员。面试工作于2024年4月20日前完成。
 
  (五)学校评议
 
  通过的应聘人员进行学校评议,提交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研究审议,确定拟聘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拟聘人选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犯罪情况、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和备案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学校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引进备案手续。
 
  (八)聘用和列编
 
  1.拟聘人员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合同中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按照学校有关程序办理各项聘用手续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
 
  五、其他说明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未尽事宜按上级现行文件相应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内蒙古农业大学负责解释。
 
 
  内蒙古农业大学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