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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24-07-08 10:56:24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公开招聘(补充)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校在2003年被评为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被评为教育部首批信息化试点优秀单位,2015年获批中央电教馆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2021年获评自治区高职院校“数字校园标杆学校”建设单位,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就业指导工作先进单位、中国教育创新示范单位、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就业工作“星级示范校”,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优质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不含)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5日9:00-7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者登陆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s://www.imeic.cn/rlzyc/)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3.报考信息填写必须真实、准确、规范、完整,上传近期正面彩色照片必须清晰,报考信息提交后不可修改。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4.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 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或服务单位、所从事的工作)。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二)资格初审及缴费
 
  1.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7月5日9:00-7月11日11:00。
 
  2.缴费时间:2024年7月5日9:00-7月11日17:00。
 
  3.资格初审及缴费与报名在网上同时进行,我校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退回补充材料的请在初审时间截止前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视为不通过),初审通过后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4.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确认报名成功。考务费70元(每人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缴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以及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免交考务费,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考务费。这三类应聘人员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在笔试结束后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考务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低保证明或低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低保证明应由旗县(市、区)以上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低保证应有有效的年检信息。
 
  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办理退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根据《减免考务费申请表》审核办理退费事宜。
 
  5.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7月15日9:00—7月17日17:00。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应聘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招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人才招聘板块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2.笔试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和科目。
 
  (1)笔试拟定于7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4.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举办培训班。笔试结束3天内,考生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5.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后加1.25分。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的,不再进行加分。
 
  6.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由学校研究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人才招聘板块发布。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及面试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从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面试拟定于7月底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内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人才招聘板块。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持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保卡等有效证件,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4.面试方式:采取现场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讲授时间为每人15分钟。试讲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5.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总成绩计算。教师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他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考察由2人及以上组成考察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况或者考生本人主动放弃的,学校可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人选,也可研究取消该岗位招聘并核减招聘人数。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网站人才招聘板块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四、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71-4909841、0471-4909842(人力资源处)
 
  监督举报电话:0471-4909850(纪检处)
 
  技术咨询电话:400-178-0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