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以举办高等职业教育为主,兼备中等职业教育、电大开放教育和社会培训职能。学院成立于2004年,由原哲盟师范学校、哲盟卫生学校、哲盟教育学院、内蒙古电大通辽分校合并组建而成,办学历史始于1951年。2009年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现为内蒙古自治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自治区园林式单位、自治区文明校园,是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产教融合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单位、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成员单位。截止2022年学院教职工 800 余人,各籍各类学生1.8万余人。
二、选聘岗位计划
本次选聘工作人员8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通辽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要求其中体育专任教师和美术专任教师年龄截止为1986年9月及以后出生,耳鼻喉、口腔、护理、材料专任教师年龄截止为1982年9月及以后出生,电大专任教师年龄截止1977年9月及以后出生,报名时出生年月按照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的年月填写。
4.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岗位表》中对学历学位、专业有具体要求的,需按岗位要求报考。
5.报考专业技术岗的,涉及专业技术职称系列问题,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详询学院组织人事处。
6.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含第一年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
7.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全日制教育考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工作,不视为工作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和各项资格条件取得时间截至简章发布时间。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调动的以及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选调生)、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试用期、服务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报考后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及其他政策规定的情形。
四、选聘程序
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综合评价、体检、考察、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网上报名,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14日。
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段内发送邮件至tlzyxyrsc@126.com邮箱,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相关信息须与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信息一致);报名中涉及岗位类型、岗位等级、学历、学位、专业、其他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由通辽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2)报考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人限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
(3)报考人员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通辽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不得进行改动。
(4)报考人员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扫描为PDF文件发送至tlzyxyrsc@126.com邮箱。
本次公开选聘不设笔试,面试开考比例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岗位计划数。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开选聘公告,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并签署承诺书。凡弄虚作假、明知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报考人员一经报名不得随意放弃选聘资格,对随意放弃资格的,按有关规定记入诚信档案,并将有关情况反馈给所在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通辽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接收到报考人员上传的《报名表》后,在一个工作日内对报考人员完成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向报考人员反馈审查结果。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不符合条件的,退回并说明理由,被退回人员在报名截止期限前可改报其他岗位;对填报资料不全的,说明缺少的内容。
资格审查贯穿全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职务(岗位)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终止其选聘程序,不再作为选聘人选。
3.核减岗位。资格初审后,各选聘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通辽职业学院官网上公布取消或核减岗位计划。
4.领取面试通知单。审查合格后根据通知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二)资格复审
1.对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报名表》原件、2张2寸蓝底免冠正面证件照。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国外学历的报考者需提供教育部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报考者需持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4)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须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等进入公务员队伍或参公队伍的有关材料复印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或《引进人才登记备案表》、录用文件等进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5)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任免审核表》、《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等复印件。
(6)2020年、2021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2021年度考核工作未完成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考核结果说明,若考核结果确定后未达到称职及以上或合格及以上的,取消资格)。
(7)岗位有专业技术职称、技能、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专业技术职称、技能相关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
上述复印件须履行复印手续。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通辽职业学院官网公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形式。要求使用国家通用语言,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选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讲课内容根据本人所报岗位自行设计,时间为15分钟,由评委当场公布试讲成绩。面试5分钟,主要考察选聘人员的自我认知能力、求职动机和专业认知等。其中试讲成绩占60%,结构化面试占40%,两项合计后,即为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测评结果以分数形式进行量化、排序。计划岗位报名人数与参加测评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设置最低分数线,参加测评人员试讲和面试总成绩不能低于70分(含70分)。
2.面试组织。面试由我院公开选聘领导小组临时组织抽选7名专家评委(校内专家不超过3人)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能力测评。面试全程录像录音,存档备查。
3.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护照或社保卡)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4.总成绩计算。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总成绩高低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并列的,另行组织面试并按成绩高低排序)。体检在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情况的,取消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
2.考察。考察工作在通辽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指导下,由组织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同一岗位的考察人选,应由同一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组由学院组织人事处业务人员组成。
考察应当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质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事业单位。
考察组应当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个别谈话、严格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进入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的有关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职务任免审批表等)、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报学院党委,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将书面报告和干部人事档案报市人社局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并进行体检考察。
(五)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在通辽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使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使用的,按干部权限调转规定进入调转程序。
2.办理相关手续。由组织人事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人社局备案,并书面呈送市委编委会后,由组织人事处到市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选聘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公开选聘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通辽职业学院官网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准备参加公开选聘的人员要随时关注本人所在地区疫情防控要求,建议本人及亲属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要前往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减少与外界人员接触,确保能按要求顺利参加考试。因不符合健康管理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公开选聘公告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选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通辽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将在通辽市职业学院官网公布。本公告由通辽职业学院2022年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0475-8888546
监督举报电话:0475-8888545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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