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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辽扎鲁特旗司法局选聘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5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9 11:25:28

扎鲁特旗司法局关于选聘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的公告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行政执法活动中的监督促进作用,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依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选聘50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拥护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二)熟悉与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法律规章和行政执法程序,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五)无刑事处罚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六)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选聘方式

拟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定向特邀等方式选聘50名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

个人自荐优先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律师、社区工作者、民营企业家、专家学者等热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人员中选拔。

单位推荐由各行政执法部门推荐,优先从本单位不在行政执法岗位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员之中推荐报名。

三、工作职责

(一)宣传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加强行政执法的相关政策;

(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对违法或者不当执法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三)对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应邀参加“伴随式”行政执法监督等活动。

四、选聘程序

(一)申报

报名人员请登录扎鲁特旗人民政府网站自行下载并填写《扎鲁特旗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申请表》,将登记表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于2023年5月19日前报至旗司法局306室,电子版发送至zqxzzfjd@163.com。逾期不予办理。

(二)审核

旗司法局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因素择优拟聘,并向社会公示五个工作日。

(三)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进行正式聘任,由旗司法局颁发聘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五、其他事项

行政执法义务监督员为义务监督,无工作报酬。

望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为提高全旗行政执法能力做出贡献。

扎鲁特旗司法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