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奈曼旗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根据《奈曼旗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为做好我旗教师补充工作,保障教育教学的有序开展,现就2023年奈曼旗引进急需紧缺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14名列编教师,其中奈曼旗第一中学引进10名教师,奈曼旗蒙古族中学引进4名教师。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2023年奈曼旗教育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二、引进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1)2024届学历学位证俱全的普通全日制师范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阶段要求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不含专升本,研究生专业与本科一致);
(2)国家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名单(2017年公布的第一轮、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均可)2024届学历学位证俱全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省级及以上重点直属师范院校(校本部)2024届学历学位证俱全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要求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具体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表。
4.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
5.教师资格证要求。报名人员须具有相应种类教师资格证书,且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2024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可放宽至签订聘用合同之日前。
6.需具备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岗位要求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须在报名开始日之前取得,否则不得报考。
7.应聘人员面试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英语学科除外),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的公告在奈曼旗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及相关招聘院校就业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报名
1.现场报名。奈曼旗委编办、旗人社局、旗教体局以及用人单位赴呼和浩特市参加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主办、内蒙古师范大学承办的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行业专场招聘会暨内蒙古师范大学2024届毕业生冬季洽谈会,应聘人员现场报名。
2.网络报名。考生将报名材料发送至nmjtjrsg@126.com,网络报名需提交报名表及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并压缩文件后发送至邮箱。
3.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1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2:00(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同步进行)
4.报名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赛罕校区球类馆
5.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携带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本人身份证、硕士研究生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证明(包括专业、学历、毕业时间等相关内容)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籍验证报告》、普通话证书。
(三)资格审查
成立由旗委编办、旗人社局、旗教体局等部门组成的资格审查组,按照引进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笔试
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超过3:1(不含)的应聘人员,需参加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在3:1(不含)以下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总成绩为100分,应聘人员需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1.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对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人选,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时,通过加试决定取舍。
2.体检工作由奈曼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1.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报奈曼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2.严格教师准入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考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须对应聘人员进行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
(八)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提交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审议结果在奈曼旗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1.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引进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人社部门备案。
2.试用期。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3.服务期。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1年),引进人才单位应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年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4.取消资格情形。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引进待遇
(一)本科或硕士阶段为“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用人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税后)15万元。
(二)学历学位证俱全的硕士研究生(留学归国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具有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与用人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的,给予一次性安置费(税后)5万元。
五、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人才引进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如发生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令)处理。
(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各资格审查单位应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高度负责。不得另设其他附加条件,也不得随意放宽条件。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三)建立应聘人员人才引进考试个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诚信管理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扰乱正常招聘秩序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人才引进考试工作中,在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同一环节同一岗位只递补1次。公示后无异议的,之后环节不再递补。
奈曼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