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勃湾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确保我区国企改革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引进更多优秀的人才为国有企业注入新鲜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为依据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重操守、重能力
二、招聘职位
海勃湾区工业建设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8名
三、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备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5、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其他条件
详见《海勃湾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
(三)不受理报名的情况
1.不讲诚信正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
2.有违法违纪、犯罪情况的,或者正在接受审查,司法程序尚未结束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1.工资薪酬执行《 海勃湾区国有企业三年改革国企机构设置即薪酬设计工作方案》。
2.养老、医疗保险基数及其他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录用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在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网与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http://www.nmgkwzx.com/)网站进行发布。
(二)报名
1.考生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http://www.nmgkwzx.com/)网站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2日上午09:00-2022年7月26日下午18:00。
2.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完成,报名人员需上传本人身份证(二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获奖证书,现任职务证明材料、个人经历及其他履历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提供个人征信报告(由人民银行出具);
3.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我们承诺对应聘者提交的资料信息严格保密。凡提供不实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相关协议。
(三)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同步开展。
2.资格审查为工作人员对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应聘要求进行审查。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在报名截止之日前,因未如实、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上传相关证明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4.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7日20:00。
5.报名结果的确认
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结果通过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四)笔试
1.笔试准考证的打印
报考成功的人员请随时关注内蒙古云智慧考务中心网(http://www.nmgkwzx.com/),将会在云智慧考务中心网或电话、短信(请保持电话畅通)的方式,进行笔试准考证打印的通知,详情见笔试准考证。技术咨询电话:0471-3298231。
2.招聘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根据实际情况,本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采取延长报名时间、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适当调整开考比例等方式确定开考情况。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统一要求使用汉语试卷,汉语作答。笔试试卷满分100分,笔试科目为《岗位基础素质测评》,不指定参考书目。
4.笔试规定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对不按规定用笔作答或填涂的,按零分处理。
(五)面试
1.笔试结束后,所有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办法,满分100分,全部使用汉语作答,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所有进入面试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将以公告的方式通知,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及保持手机畅通。
(六)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七)体检
1.体检标准和具体要求按《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需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证明。拟聘用人员有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 ,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取消拟聘用资格并按报考岗位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所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存在不影响聘用且体检合格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期为三年。
(九)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放弃聘用资格的;
5.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情况。
六、疫情防控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考生参加考试时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必须携带国家电子健康码“绿码”彩色打印版、《考生诚信承诺及防疫安全承诺书》(报名网站下载详见附件),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在测温正常并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二)新冠肺炎防控有关要求
1.请各位考生如非必要,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集聚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并做好有关防护工作。
2.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乌海市海勃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发布的最新通知、通告、公告等,严格按其要求执行。
3.凡是有中、高风险地区旅(途经)居史,需向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或考点监控老师提前报告。对不报、瞒报、漏报行程信息和个人健康情况的人员,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考生未携带国家电子健康码“绿码”,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不得进入考场;体温异常超过37.3°C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并由相关工作人员对其管控及就医。
5.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有关程序、步骤、要求、考试时间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发布相关公告。
七、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等,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发行的出版物 以及组建的微信群、QQ群或他人代办报名、考试、协议包过等现象,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三)招聘工作的有关进程及结果,将通过公示、电话等方式进行发布、通知。
(四)本次招聘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政府(http://www.haibowan.gov.cn/上发布相关公告。
(五)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属于海勃湾区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监督电话:0473—2055616
海勃湾区国有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