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乌海市应急管理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备招考岗位所需求的其他条件;
(七)年龄30岁以下(1991年9月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三支一扶”“西部计划”服务期满或有安全工作经验者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党员优先。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因吸毒被管制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序号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其他 |
1 |
综合岗 |
1 |
不限 |
该岗位需经常加班,劳动强度大。 |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5日至9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按以下要求进行:
应聘人员须提供乌海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本人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证书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地址:乌海市应急管理局305办公室(海勃湾区海北西街43号)。
联系人:高娜 联系电话:3998585
4.资格审查:市应急管理局资格审查组对报名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
(二)笔试、面试
笔试视情况进行,由乌海市应急管理局组织面试考官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现场应变、岗位适应能力等,满分100分。
(三)汇总成绩
总成绩=面试分数+加分项,其中加分项具体赋分原则如下: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分;全日制本科生(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及“985”院校3分、“211”院校2分、普通本科院校1分)。
2、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安全评价师者3分。
3、具有安全生产监管相关工作经验者3分。
4、“三支一扶”“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者3分。
(四)体检
按总成绩顺序以1:1比例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凡是出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不合格情况的人员,视为体检不合格。
(五)考察及公示
应急管理局将组成考察组对通过体检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德、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期间,自动放弃的考生或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五、人员管理及薪资待遇
(一)人员管理
正式录用后,与市应急管理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年度考核参照乌海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考核方案进行。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二)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乌海市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工资及经费测算表》的标准发放,出差、出勤等补助按照本单位正式职工同等标准执行。
六、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市应急管理局机关纪委进行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
中共乌海市应急管理局局机关纪委 3998585
七、其他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者对提供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报名者应当保持电话联系畅通,如因本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或因本人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参加考试者,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