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乌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
2022年乌海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7人,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取得执业医师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时间2022年8月3日-8月9日,共5天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乌海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乌海市海勃湾区神华街19号,行政楼四楼)。
3、本次招聘,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乌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准确填写本人学习经历(自高中开始,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毕业证书编号);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可不予审查通过。
4、应聘人员须用有效身份证(二代)报名,且报名与参加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需提交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执业证、职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附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张。
6、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由本人签署《考生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因事需由他人代办报名手续的,必须在领取准考证前由本人签署,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7、报名咨询电话0473-2082725。
(二)资格初审
1、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乌海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示。
2、《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三)测试方式及相关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范围为医学类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已取得学士学位证书人员或有执业医师资格人员及以上,考虑往年招聘情况难以形成竞争、专业特殊等因素只采用面试。
1.工作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组织、统一程序的原则;坚持严格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2.面试采用专业技术知识测试,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最低分数线60分,各专业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同一岗位的面试人员,须在当日内同一考官组使用同一套试题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组织。
(1)面试试题由乌海市妇幼保健院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专家,按照有关规定组成命题专家组入闱命题,命题范围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基本理论与应掌握的基本技能。命题由命题专家组入闱命题。试题命制、印刷、接转、保管和启用等环节要符合保密规定。
(2)面试设立考官组,每组7人,考官职称要求副高及以上,考官人选招聘领导小组统一负责。
(3)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求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用时10分钟。
(4)面试工作纪律。
①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②面试考官要严格按照《面试评分表》中的分项评分标准和考生当场表现给分,其中任何一项给分不得受其他项给分印象的影响;考官应独立评分,不得相互商量或暗示;不得有不尊重应试人员的言行或举止。在考生回答问题期间,考官和场内工作人员不得外出。
③考生参加面试时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若已携带,要交由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候考室外交还考生本人。考生违反有关考试规定,一律取消其面试资格。
(5)面试的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从主考官宣布答题开始时计时;答题时间到,考生停止答题。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相同分数,顺延小数位数取高者。考试结束后,招聘工作组将在乌海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布考试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由面试专家组形成招聘意见,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在乌海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1、体检
(1)体检由医院招聘领导工作小组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领导小组或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
(4)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5)如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结果不符合录用要求,顺位递补。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医院招聘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医院招聘领导工作小组确定。考察工作须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应聘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结束后,医院招聘领导工作小组要形成考察报告,对通过考察拟聘用人员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
(六)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乌海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拟聘人员按照乌海市公立医院施行聘用人员备案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3、医院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聘用待遇。试用期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纳入医院人员控制总量管理,与同岗位同职级人员实行同工同酬,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拟聘人员执行国家“两个同等对待”。
5、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医院纪检委员负责全程监督,邀请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参与重点关键环节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73-3998103(市卫健委),0473-2013879(市妇幼保健院纪检办公室)。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
五、其他事宜
(一)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二)招聘考试政策由乌海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73—2082725。
(三)疫情防控要求
1.按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客户端“蒙速办”APP或微信、支付宝等平台完成本人电子健康码的申领,并于报名当天按照要求出示。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医院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2.参加考试人员应在考试前,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客户端“蒙速办”APP或微信、支付宝等平台完成本人电子健康码的申领,并于考试当天按照要求出示。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及手套,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3.考试当天所持健康码为非绿码的涉考人员、以及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涉考人员、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涉考人员,应配合安排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因上述情形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被送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的人员,不再参加当日考试。
(四)此招聘方案对于未招聘满的岗位在2022年度内有效,如有意向者,可随时联系乌海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联系电话0473-2082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