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化德县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8号)精神,为进一步开发利用好公益性岗位,帮助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结合我县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公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10人,岗位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辅助人员。
三、岗位及人数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专业及人数要求:计算机设计专业3人、市场营销专业2人、电子商务专业3人、融媒体专业2人。
四、公开招聘对象
在化德县县域内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一)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取得时间在2019年7月31日前。从未就业指从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或在公司等实体中担任股东等职务、从未在民政部门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从未在自治区劳动就业核心业务子系统中进行过就业登记、从未缴纳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或失业保险。
以下情况除外:
1.高校毕业生在入学期间缴纳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毕业后停保的;
2.高校毕业生在大学就读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期间缴纳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退役后停保的;
3.高校毕业生在入学期间办理过营业执照,毕业后办理了注销登记的;
4.高校毕业生在劳动就业子系统或社保系统中存在社会保险缴费信息,但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实后被证明为无效或错误信息的;
5.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在劳动就业子系统中进行过就业登记的。
(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高校毕业生。
(三)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零就业家庭成员是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的月收入水平要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四)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高校毕业生。
五、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对报名者,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就业服务中心确定拟聘用人选后要进行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已进行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初审时查验)。不属于失业登记范围或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报名者报名前要仔细阅读《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58号),避免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失败。
(三)报名者要认真阅读简章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
(四)报名者填写学历、学位时,要填写全日制学历、学位。填写所学专业时,要严格按照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
(五)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取得时间在2019年7月31日前;其他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取得时间在2021年7月31日前。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名。
六、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
2022年2月21日开始报满为止(节假日休息)。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到化德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就业服务中心窗口报名。报名时填写《2022年化德县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打印版,一式两份)并对填写内容负责,填报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因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三)报名应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二寸蓝底照片二张。户口本复印件须提供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零就业家庭成员中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全户所有成员复印件)。
2.常住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还应提供在化德县县域内城镇居住6个月(含)以上证明材料。
3.残疾高校毕业生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4.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证明材料。
5. 享受低保的长期失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低保证明材料和失业登记材料。
6.已进行失业登记的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已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初审。
就业服务中心对报名者报名条件进行初审,初审要严格按照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进行审核。
就业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现场登录自治区劳动就业核心业务子系统对报名者的学历情况、毕业证情况、就业失业状况、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政策(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享受情况、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情况、领取营业执照情况、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情况进行查询。
1.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应显示:从未进行过就业登记、从未缴纳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从未领取过营业执照、从未在企业(公司)等经济实体担任过股东等职务、从未领取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2.残疾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和城镇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应显示:当前不处于就业状态、当前未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当前名下无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未在企业(公司)担任股东、当前名下无有效期内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报名者,现场作出受理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现场告知并说明理由。
七、笔试及相关事项
(一)开考比例和考试人员范围
本次笔试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均参加笔试。考生持本人有效期内证件参加笔试。
(二)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1.笔试科目:基本素质能力测试,办公软件基本知识等。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仅提供汉文试卷,考生须用汉文作答。对同一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的或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证件参加笔试,并携带黑色钢笔(签字笔)提前1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3.笔试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资格。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九、聘用
(一)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公益性岗位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1个月;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标准不高于化德县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或县就业服务中心为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单位缴纳部分。
(三)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拟聘用人员需持健康证上岗。(健康证具体办理情况可向政务服务中心卫健委窗口人员咨询)
十、其他
(一)本简章发布后,有关告知事项、名单公布、公示等将通过县就业服务中心公示栏发布。应聘人员在招聘工作期间要随时关注我中心公示栏并保持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信息接收沟通不畅而影响资格审查或聘用的,责任自行承担。
(二)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工作过程中及上岗后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公益性岗位援助资格,已享受公益性岗位援助补贴资金的,追回其已享受的各项补贴资金。公益性岗位援助补贴资金包括公益性岗位补贴(按照化德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和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执行)。
(三)报名者持新冠肺炎健康绿码进入报名场所,并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应聘者如为入境回国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近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必须按要求落实隔离、核酸检测管控措施,报名和应聘时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无法提供的,可以委托他人报名(提供书面委托书),请应聘者规划好应聘时间事宜。
(四)公益性岗位开发与招聘工作,接受群众监督。报名者对报名资格条件、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等方面有咨询需求的,由化德县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1.监督电话:7914652
2.报名地址:化德县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一楼就业窗口。
3.咨询电话:7914635 18847443074
4.电子邮箱:465517254@qq.com
化德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