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职业学院2024年引进博士研究生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锡林郭勒职业学院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内涵建设水平,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引进博士研究生1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刚性引进急需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12名(列入事业编制),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才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治学严谨,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工作需要;
4.年龄一般不超45周岁;
5.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6.海外高校毕业博士,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须与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或相近。
(二)下列人员不在引进范围之内: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锡林郭勒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4.被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考录、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开除中国共青团团籍或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具体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5日8:30—2024年8月15日17:30。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引进博士研究生报名表》,连同以下材料扫描件(所有材料扫描到一个PDF文件里)发送至电子邮箱(xlglzyxyyjbs @163.com)进行报名。邮件主题命名格式:姓名+报名岗位名称。
(1)身份证;
(2)户口本;
(3)本科及以上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4)本科及以上各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近五年学术论文、科研成果、专利、获奖证书等;
(6)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国内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学院或教务处出具的证明材料(明确所学专业、入学年月和预计毕业时间,加盖公章);海外高校2024年毕业生未拿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人员提供录取通知书;
(8)报名人员属于盟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有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3.资格审核。锡林郭勒职业学院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及时联系报名人员,确定报名合格人选。
(二)面试
面试采取专家评议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专业素养、读博期间的标志性成果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因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办理聘用手续
拟引进人选经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引进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最低服务期限与合同期限相同)。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才,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政策待遇
引进人才享受《锡林郭勒盟人才引进流动暂行办法》(锡署发〔2022〕133号)规定的政策待遇及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博士岗位绩效,具体如下:
(一) 与锡林郭勒职业学院签订五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的,享受下列配套支持政策:
1.任职使用。对工作表现突出且符合任职条件的引进人 才,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优先提拔使用。
2.户口迁移。可在锡林浩特市落户,其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可随本人迁移户口。
3.子女入学。引进时,子女需要在我盟入学的,可在锡林浩特市公立中小学选择就读学校,由盟教育局会同锡林浩特市教育局负责办理。
4.配偶就业。引进时,引进人才配偶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的,由组织人事管理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需要就业的,按照本人专业、职业背景,经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采取面试的方式招聘到所需单位;不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根据本人意愿可在锡林浩特地区企业推荐就业岗位。鼓励引进人才配偶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 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按有关规定享受各类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5.职称评聘。引进时,引进人才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不受单位结构比例和岗位职数限制,符合条件的可破格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引进人才(不含初次就业的引进人才)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并符合聘用政策的,可直接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不受试用期限制。如引进单位无相应空缺岗位的,应通过设置特设岗位予以聘用。
6.科研经费。对未签订专门岗位聘用协议的引进人才,在第一聘期内承担国家、自治区、盟市级科研项目、课题的,分别按每项 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科研经费。
7.安家费。对新引进未签订专门岗位聘用协议的人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每人10 万元的标准给予安家费。安家费第一年发放60%,第二至五年每年发放10%。
(二)协议期内承担并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一项及以上,或承担并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两项及以上的科研任务;完成在柔性引进优秀人才团队提升技术水平或创新创造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创新任务。可签订专门岗位聘用协议,经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估,并提交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给予引进人才下列待遇:
1.科研经费。根据其科研工作实际需要,在聘期内给予20 万元科研经费。
2.购房补贴。引进人才在聘期内从当地购买自有住房的, 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不超过30万元。
3.工资待遇。实行年薪制(不含社会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税前年薪 10万元至30万元,不纳入引进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三)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博士岗位绩效4000-6000元/月(签订博士岗位绩效协议)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
(四)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如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签订三年协议校内聘用到副教授岗位,协议期内享受相应岗位工资待遇。
五、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锡林郭勒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
(二)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在本次引进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其他事宜
(一)报名人员须提前准备好人事(或学籍)档案,并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报名人员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
(二)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工作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公告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锡林郭勒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xlglvc.edu.cn/)发布,请随时关注。
(四)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9-8269863(锡林郭勒职业学院)
监督电话:0479-8275587(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0479-8264481(锡林郭勒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锡林郭勒职业学院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