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2021年度盟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简章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盟战略,进一步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锡林郭勒盟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锡署发〔2021〕1号)有关规定,决定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为确保本次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简章。
一、引进计划
本次锡林郭勒盟盟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65人(列入事业编制)。岗位表详见附件。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才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国内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证、学位证俱全)。具有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且取得境外著名大学(2021年QS世界大学排名1000强)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6.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 2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
7.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或相近。
(二)下列人员不在引进范围之内: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研究生(2022年及以后毕业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和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锡林郭勒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被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考录、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被开除中国共青团团籍或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凡与引进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2年 1月4 日 9:00至1月10日17:30,报名网址: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信息网(http://www.xmpta.org.cn/)(不支持手机、移动终端登陆网站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简章》和《岗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
3.报考人员须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就读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对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填报信息错误,如在填写所学专业一栏时未按照毕业证完整正确填写,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1月4 日9:00至1月11日12:00。对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审核通过;对不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提示理由退回,报考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重新提交。初审通过后,所有信息不能更改。请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随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即完成报名程序。
2.各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于2022年1月5日至1月9日期间,每天上午10:00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3.在报名截止前,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未上传照片导致无法资格初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在1月11日12:00前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
(三)考试。
根据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情况,采取笔试、面试的一种或两种方式,择优确定拟引进人选,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下列材料:《报名登记表》一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科及以上各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报名人员属于盟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或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还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五)审核档案。
对资格复审通过人员人事(或学籍)档案进行集中审核。对不配合调档工作,不及时提供档案人员,将取消本次人才引进资格。具体提档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拟引进人选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5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本人承担。
(七)考察。
各引进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引进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八)公示。
拟引进人选统一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确定为正式引进对象。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将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九)聘用。
1.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锡署发〔2021〕1号文件规定办理人才引进手续。引进人才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对待。引进单位应与引进人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5年。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辞职或以借调名义离开引进单位。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报考人员在本次引进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参公人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取消其本次人才引进资格。
四、政策待遇
引进人才享受《锡林郭勒盟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锡署发〔2021〕1号)规定的优惠政策。
五、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盟纪委监委派驻盟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引进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其他事宜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引进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报名网站发布相关公告。报考人员要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锡林郭勒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通知、通告、公告,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二)报考人员须提前准备好人事(或学籍)档案,并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报名人员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结果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人才引进考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每个环节只递补一次。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工作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四)简章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上发布,请随时关注。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公告内容及政策咨询电话:0479—8275587
网上报名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479—8235702
监督电话:0479—8109925
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锡林郭勒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