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连浩特市乌兰牧骑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演职人员简章
为做好二连浩特市乌兰牧骑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演职人员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二连浩特市乌兰牧骑公开招聘8名事业编制演职人员。
二、招聘岗位
详见《二连浩特市乌兰牧骑2022年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五官端正,体型匀称,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户籍条件: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具体落户截至时间以报名开始日为准)或内蒙古自治区生源(高考入学前为内蒙古自治区户籍),对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和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项目人员”不限户籍。
“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两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7.年龄条件:18—40周岁(1982年11月1日以后至2004年11月1日以前出生);
8.学历条件:具备中专(包含中专学历)及以上学历;
9.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二连浩特市乌兰牧骑2022年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校生。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工作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专业要求
报考乌兰牧骑演员均要求一专多能,除必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之外,还要掌握至少一种除应聘岗位专业以外的其他声器乐、舞蹈、主持、快板、小品表演(以上副专业展示时必须达到基本演出水平,方可给予“一专多能”考试分数)或灯光操作、调音、LED屏操作等剧院舞台设备操作专业技能(此副专业展示时以指定现场调试指定设备操作是否熟练,须达到基本演出舞台调试水平,方可给予“一专多能”考试分数,每人只能填报一项专业)。同等条件下,近五年之内获得过自治区级(包含自治区级)以上专业赛事奖项、有一定艺术创作基础的创作型演员择优录取。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形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到现场报名的,也可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具体事宜请拨打咨询电话)。
2.报名和资格审核时间:2022年11月7日—11月11日(上午8:30 —12:00,下午14:30 —17:30)。
3.报名地点:二连浩特市文体旅游广电局207室,联系电话:15148668518(梁晓红)、13664898846(赵东波)。
4.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或证明如下:
(1)《二连浩特市乌兰牧骑2022年公开招聘演职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
(2)《二连浩特市乌兰牧骑公开招聘演职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一份,附件3)。
(3)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四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在区外的内蒙古自治区生源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原户籍注销页(或复印件)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6)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8)近五年之内获得过自治区级(包含自治区级)以上专业赛事奖项的提供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其他有关证件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应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二连浩特市乌兰牧骑2022年公开招聘演职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中专、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服役经历等)。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招聘单位可不予审查通过。
6.应聘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7.本次招聘不收报考费,资格审核通过即报名成功。
8.准考证领取: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到达通知后的指定地点领取(电话方式通知),超过规定时间未领取视为自动弃权。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9.其他要求: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仔细鉴别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录用的,责任自负。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名人员,将取消录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将资格审查贯穿始终,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立即取消其录用资格。
温馨提示:应聘人员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工具的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进行联系,通知相关事项,如因应聘人员电话关机或停机等因素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面试方式组织实施。
1.考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需携带的材料:
(1)《考试准考证》原件;
(2)报名所用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
(3)按照二连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要求执行所需的其他材料。
3.考试内容
(1)本次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划定考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2)考试采取主专业技能测试和“一专多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应试人员均参加主专业技能和“一专多能”测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主专业技能测试占80分、“一专多能”测试占2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主专业技能测试(满分80分)
舞蹈编导类:基本功测试(20分,其中不少于2种技术技巧展示),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作品展示(30分),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现场编舞能力测试(30分),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舞蹈教员类:基本功测试(30分,其中不少于2种技术技巧展示),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作品展示(30分),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现场指导基本功训练(20分),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声乐类:自选演唱一首作品(60分),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视唱(10分),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听音(10分),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器乐类:自选演奏一首作品(60分),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视奏(10分),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视唱(10分),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主专业技能测试中视唱、听音、视奏、视唱曲谱和舞蹈编舞能力测试命题由现场抽签确定。
“一专多能”测试(满分20分)
按照报名时填报的“一专多能”考试项目进行展示,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须达到基本演出水平,方可给予“一专多能”考试分数。
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主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一专多能”测试成绩。考试结束后,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同一个岗位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主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主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将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4.其他事项:
(1)考试所需音乐伴奏、表演服装、乐器等由应聘人员自备。
(2)考试当天抽签确定应聘人员考试顺序,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应聘人员顺序号。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进入考场后应聘人员只能报顺序号,不能报姓名等个人信息。
(3)考试结束后,应聘人员主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一专多能”测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名单将在“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掌上二连”、二连浩特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体上发布。
(三)体检
1.体检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
2.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3.应聘人员需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对体检项目结果存在异议,可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结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市人社局备案。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在“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掌上二连”、二连浩特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体上进行公布。
5.体检医生与被体检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所空缺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届时根据考生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由领导小组确定考察组组成人员。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形成考察报告,报市人社局备案。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报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应聘人员因档案问题、有犯罪前科或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政治、经济或其他问题;
4.组织纪律涣散,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5.不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
6.弄虚作假的人员;
7.其他依法应当取消录用资格的情形。
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确定拟招聘人员及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和考察最后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掌上二连”、二连浩特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7天(包含双休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报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不予聘用,所空名额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拟聘人员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二连浩特市人社局备案。
2.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招聘单位依据二连浩特市人社部门下发的录用文件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5年),报市人事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所空缺岗位按考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录用人员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岗位人员标准执行、工资待遇按照聘用地区同类岗位工资标准执行,聘用后五年内不得调离所聘岗位。
3.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2)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供档案材料的,不予聘用。
5.在本次聘用通知下发前,出现应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构成上述不得聘用的情况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6.按照相关规定,为新聘用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
五、应聘人员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需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二连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有关通知、通告、公告,详细了解疫情防控政策,并严格按要求执行,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市文体旅游广电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三)严格招聘纪律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文件规定,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招聘演职人员工作政策性强,社会普遍关注,整个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有关单位和人员要各负其责,严守纪律,照章办事,防止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二连浩特市乌兰牧骑公开招聘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适时做出调整,届时将在“二连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掌上二连”、二连浩特市文体旅游广电局微信公众号等官方媒体上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二)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
(三)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建立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咨询电话:0479—7533383或18247945533(二连浩特市乌兰牧骑)
监督电话:0479—7510038(二连浩特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文体旅游广电局纪检组)
0479—7512150(二连浩特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纪检组)
未尽事宜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二连浩特市2020年公开招聘乌兰牧骑演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二连浩特市乌兰牧骑2022年公开招聘演职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二连浩特市乌兰牧骑2022年公开招聘演职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docx
二连浩特市乌兰牧骑2022年公开招聘演职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