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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宁夏北方民族大学招聘专任教师4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9 16:45:59
  北方民族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一)
 
  为大力推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聚才引智”行动计划,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专任教师,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北方民族大学直属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一所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坐落在“塞上江南”——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是我国唯一一所建立在民族地区的中央部委高校。学校前身为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始建于1984年,2008年更名为北方民族大学。学校为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权单位。
 
  (详见北方民族大学主页:https://www.nmu.edu.cn/)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恪守学术规范,专业功底扎实深厚。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年龄规定(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优秀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需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有师德失范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2024年北方民族大学公开招聘博士专任教师计划4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北方民族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专任教师计划》。因学科发展需要,中华民族共同体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博士专任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有自治区外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习经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四、待遇及管理
 
  按照《北方民族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细则》(校发〔2020〕26号)《北方民族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9〕79号)等相关文件,确定引进待遇及管理要求。引进人才安家费30-60万元;科研启动费10-30万元;薪酬待遇与学校事业编制人员同岗同酬;提供校内周转公寓或发放5万元租房补贴;配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通过非事业编制合同聘用方式安排工作,对于特别优秀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至本科。
 
  按照《北方民族大学博士补助管理办法》(民大发〔2023〕72号)文件,发放博士补助24万元。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人才招聘系统在线报名(不接收其他方式的报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登录北方民族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s://rczp.nmu.edu.cn/),根据系统要求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提交应聘材料。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保证所填报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完整。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填报系统时须将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有关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上传至报名系统,未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上传材料格式具体以报名系统要求为准。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方向)一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学院初审和学校复审,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学校复审合格后方可进入考核环节。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将通知考核时间、地点。
 
  (三)考核
 
  1.考核包括面试、试讲等环节。用人单位确定考核时间,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考核。
 
  2.对应聘人员进行除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考核外,还须进行思想政治、师德师风等方面考核。
 
  3.学校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考核结论依据之一。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学校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政治考察、人事档案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学校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拟聘人员携带规定材料到校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职资格。
 
  六、联系方式
 
  学校主页:https://www.nmu.edu.cn/
 
  人才招聘系统网址:https://rczp.nmu.edu.cn/
 
  通讯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
 
  邮政编码:750021
 
  联系人:乔老师、寇老师
 
  咨询电话:0951-2066814(人事处)
 
 
  北方民族大学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