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民族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二)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北方民族大学直属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一所综合性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坐落在“塞上江南”——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是我国唯一一所建立在民族地区的中央部委高校。学校前身为西北第二民族学院,始建于1984年,2008年更名为北方民族大学。学校为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权单位。
(详见北方民族大学主页:https://www.nmu.edu.cn/)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恪守学术规范,专业功底扎实深厚。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及其他条件。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书。
5.年龄不超过35周岁(出生日期须在1989年4月30日(含)之后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有师德失范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2024年北方民族大学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计划8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北方民族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计划》。因学科发展需要,马克思主义学院、医学技术学院专任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有自治区外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习经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体育学院专任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有自治区外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体育类院校学习经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四、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北方民族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9〕79号)执行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17:30结束。
2.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人才招聘系统在线报名(不接收其他方式的报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登录北方民族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s://rczp.nmu.edu.cn/),根据系统要求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提交应聘材料。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保证所填报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完整。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填报系统时须将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有关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上传至报名系统,未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上传材料格式具体以报名系统的要求为准。
(3)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方向)一致。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对报名系统中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初审结果进行复审,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笔试。
(三)考核
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进行把关,重点考核专业知识、学术水平、教学能力、师德修养、心理健康、综合素质等方面。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百分制)×40%+面试成绩(百分制)×60%。
招聘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数之比须达到3:1及以上才能组织考试,未达到3:1的按比例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招聘岗位应聘人数不能达到考试比例的岗位,不得组织考试。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不受3:1比例限制,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
1.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师德师风、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采用半结构化的方式进行。
(四)体检、心理健康测评
根据考核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进行体检、心理健康测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心理健康测评结果作为考试结论依据之一。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主动放弃者,学校视情况研究是否递补。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体检等程序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五)考察
结合心理健康测评结果,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人事档案审核及政治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等,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人事档案审核结果,参考心理健康测评结论,经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学校主页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办理入职
公示无异议后,拟聘人员携带规定材料到校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入职资格。
六、招聘工作纪律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要求,公开招聘全程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录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学校主页:https://www.nmu.edu.cn/
人才招聘系统网址:https://rczp.nmu.edu.cn/
通讯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街204号
邮政编码:750021
联系人:乔老师、寇老师
咨询电话:0951-2066814(人事处)
本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北方民族大学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