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编外工作人员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可点击查看:《招聘岗位计划汇总表》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报考者应当符合《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各招聘岗位设置的年龄、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5月25日
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注册后进行报名,并在证书信息中的证书附件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原件扫描件压缩包。
报名入口:
PC端:人才招聘网 (nxmzy.com.cn)
移动端:宁夏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nxmzy.com.cn)
温馨提示:压缩包以【报考岗位+姓名】进行命名
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3、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
线上资格审核:
对考生信息及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本人考核(考试)时间和地点。
审核时间:2024年5月26日——5月28日
笔试环节:
笔试时间:2024年6月2日
笔试科目类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值100分。
笔试地点:待通知
成绩查询:考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微信公众号中查询。
进入面试条件:按照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5:1比例的岗位,可按分数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待通知
考核方式:
1、专业教师岗位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实训指导教师只采取技能测试方式进行。
试讲环节:
试讲时间:待通知;
试讲时限:每人准备时间30分钟,试讲15分钟;提问5-10分钟。
试讲分值:100分
试讲须知:
考察应聘者教容教态、语言表达、教学组织、教学方法、教学质量、板书或示范动作等基本能力,对应聘者的学术水平进行评估。试讲时,成绩出现并列时,须对并列者进行加试,试讲成绩以加试后成绩为准。
技能测试:
测试时间:待通知;
测试时限:30分钟以内(具体时限以相应岗位实际要求为准);
测试分值:100分;考察应聘者的仪表举止、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应聘者的基本情况、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
1、专业教师岗位面试成绩为试讲成绩,
2、有技能测试岗位的面试成绩为:试讲成绩×70%+技能测试×30%。
3、辅导员岗位面试成绩为结构化面试成绩。
4、实训指导教师岗位面试成绩为技能测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未举行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资格复审:
录用前将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审,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
体检:
体检将统一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同时接受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对体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录用:
对符合条件且身体健康的应聘人员,经研究公示无疑后录取。学院组织人事处办理聘用手续,分配到各系和相关单位工作。
岗位递补
1、在资格审核阶段,经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对应岗位中按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从对应岗位的应聘者中(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3、在招聘过程中,如有编外聘用人员辞职的,按照人员空缺岗位数,从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依次补录相应人数。
相关待遇:
试用期满经考察、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学院为其缴纳“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险)。按照学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和绩效工资计发办法发放工资。在学院工作满两年,符合专职教师职称评审条件的,可按照相关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审条件申报职称;符合辅导员晋级相关条件的,可申报相关系列职称。
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如个别岗位报名比例达不到1:3,将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岗位资格条件,发布补充公告。
(三)公开招聘出现违规、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五)根据报名情况,个别岗位报名比例低于1:20的,将根据实际情况取消笔试环节。
咨询电话:0953-2668535
金老师(18408634083)
张老师(18195006891)
石老师(18995355778)